屋子裡。大概見我囚首垢面,有礙觀瞻。去的前一天,他們叫人給我理了發,我穿了件幹部服。進小屋後,見裡面地下冒水,進出得在水裡趟。有兩張床,早有個婦女住在那裡。她不知我與她同樣是“重點物件”,誤認為我是什麼幹部,見我進屋趕快站起來,對我說:“我有三個孩子在家裡呀!我還要關好久?”我雖同情她,但既不瞭解她的案情,也無力解答她的問題,“同是天涯淪落人”,我也自身難保呢。後來才知道,她是師範學院的出納員,因為有次去吃早餐,碰到為學校修理傢俱的老闆,硬要請她吃了油餅,這件小事恰巧被別人看見,這人便懷疑她與老闆有經濟問題,在運動中要她交待。她被逼急了,便說貪汙了一億多元,其實師範學院修理傢俱總共才用了300多萬元,憑常識,也可判斷這是假交待。
住在這兒的共有十幾個人,還有郵電學院、輔仁大學、北京大學等單位受審查的,編成一個小組。在接觸中,我才知道同屋住的婦女叫馬曼慶,我逐漸發現她是個老實人,因為出納是管錢的,她也就成為“重點審查物件”。
又過一段時間,估計是上級發現運動有些擴大化,有不實事求是的作法,進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