侃了一下資本主義的加拿大辦事員:死心眼子。沒轍,為了朋友,只好勸她改洋為中用那套,叫她拋媚眼,這也是逼急了,庸俗一把。可我朋友告訴我她辦簽證去的是中國大使館;辦事員是中國人;她要辦得還是中國簽證。我這位朋友周遊列國,受過高等教育,還是中國的老大哥蘇聯留學生。她說她去世界上100多個國家不要簽證,回中國倒要辦簽證,老外才不那麼死心眼呢;而且老外的使館現場就有立即成相的機器;照片不合格直接投幣就可以再照。可中國大使館把國內那套都拿來,大有公事公辦的意思。我能想象中國公務員的那副嘴臉,嚴肅的一臉社會主義。朋友用了國內那套伎倆,想對付對付矇混過關,結果在資本主義的大地上依然飄揚著五星紅旗,那可是血染的風采。我的朋友必須面對一絲不苟。
無獨有偶,昨夜沒事看電視,香港鳳凰臺《一虎一席談》。前半部沒看到,從中間看起。是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辯論,好象這部法剛出臺,還沒正式施行,大概要明年元月正式啟用。也是巧了,前一陣子,我很熟的一位漂亮姐姐要答題,就是關於這部法的。考題是由政府出的,要企業各部門組織完成。因為她工作忙,性格毛躁,我便幫她應付。結果發現,出題的比我們倆還能對付,完全的得過且過。為了偷懶,我們在電腦上把題目找到,然後又搜尋答案,竟發現答案漏洞百出,考題也是牽強附會,顛來倒去。於是我們不由感慨,一派應付,全都是:混!
《一虎一席談》的雙方,一方代表是官方,很明顯的,好象還是該法的制定參與者;另一方是民間團體,一個顯然是大學教授,另一個也不是等閒之輩。雙方爭執的焦點就是該法案的實際社會價值到底起了怎樣的作用。一個人大女大學生講到,企業是人,法律是衣服,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衣服也就有不同的法律約束;但實際是有些企業就不穿衣服,法律的價值難免一紙空談。不說LG和其它的一些大公司,那裡的勞工待遇已經很讓人羨慕,就說《勞動合同法》其中目的之一是保障那些技術水平低或者受年紀等其它因素侷限技術能力不可開發的勞動輸出人群的利益,但《勞動合同法》取代原來的《勞動法》沒有起到原設想的作用,相反事與願違,反而給勞動者帶來意想不到的麻煩甚至災難。觀眾首肯附和,她的話成了大家不滿情緒的焦灼區。為了說明這一點,一虎請出了廣州一家著名民營企業的兩位工人,他們因為這部勞動法,發生了與企業的勞動合同糾紛。一百三十多名工人被這家企業強行解除合同,因為按照這部試行法規的規定,該廠決定以前工人的工齡全部作廢,工人必須和工廠重新簽訂合同,工齡也重新計算,於是遭到了一部分工人的強烈反對,他們採取了拒籤的方式表示抗議,併到當地仲裁委員會討取說法,結果當地的勞動部門給出的結論是支援企業的作為,原工人的工齡取消,導致一百三十多名工人下崗,失業。
兩位工人嘉賓,一個工作了六七年,一個已經十三年,四十多歲再學習培訓確實有些勉為其難。在他們看來,如果沒有這部新《勞動合同法》,他們可能還在那家工廠上班,正是新法的出臺使他們失去了生活保障,於是某種怨氣導向新法,而這種怨氣從“受害人”未出場就已經呈現,這種不滿情結實際的交叉點不是僅僅針對這部法規,而是直指法規的締造機構和它所代表的政治團體。
為了加大討論的深度和營造氛圍,一虎又請出另一位民工出身的民營企業主表達觀點。這位民營企業主指出,這部新法根本沒有考慮現實生活中基層民工的生活狀態。的確如果沒有這部新法,那些民工可能還有企業需要,他們也可找到黑企業生存,但這部新法如果真能確定無疑地執行,可以說那些中小私企,黑企統統得關閉,那就意味著大量的民工成為無業者而失去基本的生活保障。在臺灣,就沒有這樣的所謂法規,工人進入公司會有一份人事資料記載他們的工齡,這份資料會隨本人的工作變更而流動並起作用,所以臺灣的工人從進入公司開始首先想到的是為公司的發展做什麼,而不是要怎樣的經濟保障。在大陸,如果發生勞資糾紛,當地的政府勞動部門的解決辦法常常是和企業的老闆說,你有錢,給他們一點錢就好了,不要鬧事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一切都是圍繞錢轉,法律沒有什麼作用,勞工對法律也淡漠,對企業沒感情,他們想的是經濟保障而不是企業的發展。這裡,透出一個資訊,就是政府的教條和某種無作為和假作為和公私勾結,而所謂的人民公僕形象和意義大打折扣。這位企業主繼續說,在西方工會的作用相當大,勞資問題都由工會出面解決。他的一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