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初,雖然中國的文藝工作者開始到各國進行文藝交流。但是規模還是太小,尤其是中國每年引進的境外作品,數量還是太少。港臺屬於資本主義地區,放在改革開放之前,與港臺之間別說是文化交流,哪怕是寫信,也被懷疑是出賣情報的間諜。
改革開放之後,沿海地區與港臺之間的交流開始頻繁。但是主要是侷限於香港、臺灣的商人在內地投資辦企業。文化方面的交流,則是非常的缺乏。
邱編輯微笑道:“隨著國內與香港文化交流,會有越來越多的香港作品,被引進國內出版的!”
《大國崛起》這樣的書,未經過正式出版,已經在國內引發了巨大的反響。可以預期,正式出版時候,肯定能夠取得巨大的效益。
而其實,政府的檔案其實僅僅是明確提出解禁《大國崛起》,允許在國內出版,卻並沒有明確指出,一定交給人民出版社出版。
人民出版社,第一時間趕來香港爭取《大國崛起》,就是為了迅速趕在其他出版社前頭,將這部很有大紅潛力的圖書,內地出版版權拿到手!
張少傑忽然道:“稿費按照什麼標準結算?聽說,內地出版稿酬支付是吃大鍋飯,很多作家有的賣幾十萬本書,出版社給的稿酬,卻和賣的很差的作者稿酬差不多…,.”
“張少傑你的書在香港是按照版稅制度分成稿酬的,對吧!我們也可以給你20%的版稅!”人民出版社的編輯豪爽說道。
張少傑點頭道:“這樣的分成,我是贊成的。不過,我還有一個問題!現在內地出版相關政策、法規,還是比較混亂的,連版權保護法都沒有,如何作品被盜版後作家的損失?”
人民出版社編輯笑道:“版權保護法,將來肯定是會有的。不過《大國崛起》的出版,您不用擔心盜版!到時候,宣傳部、文化部的紅標頭檔案,禁止其他非授權單位,私自盜版、印刷《大國崛起》!”
現在國內的法律不健全,也只用用紅標頭檔案這種權宜之計。
張少傑聞言,表示比較滿意這種答覆。
與後來的私人盜版商鋌而走險,製作盜版文藝作品不同。在80年代,內地根本沒有版權法,備大正規的出版社也紛紛盜版、盜印圖書。比如,金庸的小說,在80年代就被幾十家正規出版社爭相印刷、製作盜版,銷售過數億冊的盜版書。那些年頭,盜版書是有恃無恐的,因為,國內的法律上根本沒有版權相關的條例!
直到87年,實施的新版《民法通則》才開始出現版權保護原則。而到89年,國內才開始正式透過了《版權法》。
不過,人民出版社的來頭很大,直屬中央,可以和宣傳部、文化部商量,發紅標頭檔案給備大地方出版社,禁止盜版行為。想必,敢於頂風作案的地方出版社,應該是不多的吧?
巴金和人民出版社一行人,來到香港,準備在香港停留三天。
張少傑作為東道主,自然也是殷勤招待一番了。
上次見面時,於社會的危害性。
巴金回國後,觸動。
張少傑提到的傷痕文學的對經過實際的調查,確實有所這次來港,巴金主動向張少傑說道:“少傑的觀察力確實透徹,原本我認為,傷痕文學不外乎是反思、追憶。但是實際卻不僅僅如此,越來越多的傷痕文學中,瀰漫著仇恨,報復社會的情緒,這些情緒逐漸擴到文藝青年群體。傷痕文學演變成這樣,確實是我們不想看到的…..”
張少傑一針見血道:“之所以會這樣,那是因為十年動盪時期,知識分子的體面和尊嚴遭到踐踏,使得教授、專家、文藝家,心理扭曲之極。他們活著,就是為了扭曲年輕人的思想,透過課堂講課、透過傷痕文童,製造負面情緒,報復社會!這種負面影響,如果不盡快疏導,將來這批60後、70後青年人成長後,還是繼續向80後、90後、00年出生的下一代傳導!”
課堂上,一些懷恨在心的教授,為了報復國家和社會,甘當西方國家的棋子,向學生傳輸不良情緒。
社會上,傷痕文人從追憶以前受到的傷害,還是變本加厲,讓整個文學刊物上全是負面情緒文章。
這種某些不良知識分子和文人的鼓動下,國外勢力的策劃,險些釀成大禍。不過,中國當時的工農業生產的基本面,比蘇聯要穩健一些,才沒有被西方顛覆勢力的陰謀得逞。
在後來蘇聯解體之後,中國朝野之間,對於某些西方國家的陰謀手段就有更深入的認識。
其實,80年代中國的亂象比起蘇聯和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