酬更優厚。
而現在,《明報》這樣高價收購旗下作者的備方面的版權一一實體書出版、影視改編版權、動漫遊戲、翻譯版權等等,一切的版權都是明報的目標。
“這是《明報》集團的新政策,手快者能錢賺,手慢者只能眼紅別的作者賺錢!”明報的某個編輯,向撲街作者解釋,“並不是因為你的作品,被影視、動漫等等公司看中,而是我們明報分析,未來可能會有改編價值。僅僅是可能,懂嗎.?就像是風險投資一樣,購買部作品,也許只有一部是能夠獲得改編的!”
“好吧!我同意出售版權。不過,分成和買斷兩種不同的出售方式,何解?”某撲街作者請教。
明報編輯耐心解釋:“買斷,就是一次性付款給你現金,以後作品改編賺再多都和你無關。分成就是你將作品改編權委託給明報集團,明報集團為你找買家,如果獲得了改編收益,明報和你五五分成……”
明報集團第一批聯絡的作者,有十多個。
絕大多數都選擇買斷的形式,先拿到錢再說。也有少數的作者,賭未來,簽訂了五五分成的合作模式。
事實上,明報集團更欣賞五五分威的合作模式,這樣作者與公司共同分攤風險,也均分未來的收益。
明報出力為作者開拓更多的利益,而作者創作的作品也提供明報的利潤。這種雙贏的方式,才是長久利益合作之道。
明報集團對於小說影視動漫遊戲版權的全版權收購,主要是以《武俠與歷史》、《明報》上連載的小說為主。
首批選定的名單,有10部小說,總共耗資萬港元。大多數是武俠小說,也有少量的科幻、言情類小說。
其中最具價值的無疑是倪匡的早期武俠經典《六指琴魔》。
《六指琴魔》算是半賣半送性質,如果真要開價的話,少說也要七八十萬港元的。
在早期,60年代,倪匡並不是最初就寫科幻小說,而是也嘗試寫過一些武俠小說。後來深深的感覺到,寫武俠無論怎麼寫,也不能達到金庸、古龍那樣程度,所以倪匡開始寫科幻小說。
儘管倪匡的科幻被無數人抨擊,根本不嚴謹,也不符合科學常識,毫無科幻小說應該有的科學性、嚴謹性。但是並不影響倪匡的科幻小說大行其道,倪匡的書一經出版就能賣二三十萬本以上。而且,倪匡小說戲劇性很強,改編的電影、電視劇,往往也能夠大獲成功。
《六指琴魔》這部早期倪匡的武俠代表作,其實在65年的時候,就第一次改編成為了電影。後來到80年代、90年代、21世紀,也多次改編成為電影、電視劇。
林青霞、惠英紅等等備大當紅的電影明星,後來都演過《六隻琴魔》,票房上也是相當受到歡迎。
可以說,倪匡的武俠作品中,除了《獨臂刀》之外,《六指琴魔》應該是最經典的一部武俠作品了!
張少傑電話聯絡倪匡,倪匡也是明報的老人了,以前《武俠與歷史》編輯部就是倪匡建立起來的,當年他做過很長時間的主編,其中古龍是被倪匡從臺灣請到香港發表小說。後來,倪匡又介紹古龍到邵氏電影公司當編劇,吉龍能夠發達,倪匡對他也是幫助頗大。
除此之外,黃沾曾在一份雜誌上寫黃色葷殷子,那年頭報社的編輯記者只有幾百上千的月薪,而黃沾寫文居然能有8000港元的月薪,黃沾不免吹噓。倪匡直接就說:“8000用黃沾,實在太便宜了,我都會用他!”由此可見,當年倪匡在《明報》確實地位不凡,無論是引進古龍,還是想要以8000月薪高價請黃沾,他都是能夠做主的。
雖然,現在倪匡專業寫作,已經不在《明報》集團任職。不過,對於《武俠與歷史》他曾經過了十多年主編的雜誌,還有有感情的,便笑著回覆張少傑:“《六指琴魔》你要就賣給你了,1萬怎麼樣?”
張少傑笑道:“一萬買《六指琴魔》實在便宜,十萬吧!”
倪匡也不以為意,在《六指琴魔>;版權協議上簽字道:“以後《六指琴魔》無論是做成電影,影視劇,還是什麼漫畫、動漫、遊戲的,一概和我倪匡無關了。哈,以前出版賣過一次,65年拍電影又賣過一次,沒有想到,現在就徹底賣掉了,以後《六指琴魔》終於不能再賣了!”
“本來,還要找您買衛斯理什麼的,不過……”張少傑說道。
倪匡愕然,笑道:“去,還買衛斯理暱?
這部小說,我賣了三十次還是五十次電影改編,反正我都不記得了!次次賺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