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還是北魏上一任皇帝執政的時間,北魏的繁榮,到達了一個巔峰。
林毅在南朝對北魏也有所瞭解,在南朝皇帝醉心修道之時,北魏的皇帝正在勵精圖治,改革政事,學習漢化。
這樣做的目的,當然是因為北魏的皇族在人數上不如漢人多,文化上也不如漢人先進。
若非漢人經歷了連續不斷的內鬥元氣大傷,也不至於丟了中原之地。
鮮卑人要把漢人殺光,也不是做不到,畢竟他們都統治這個地方了,要殺人,其實也不是多麻煩的事。
問題是殺完了對他們也沒好處,一個國家,有統治者,就有被統治者。
把被統治著殺完了,你統治誰去呢?
所以通常侵略者在佔領了一個地方之後,會慢慢改變初期的血腥屠戮政策,變成懷柔統治政策。
這不是他們變得善良了,只是他們想要維護自己的統治。
於是在歷史的角度而言,就是落後的文明會被先進的文明同化,但以當事人的角度來說,這個過程充滿了血腥。
老漢聽林毅的口音便知道他是漢人,才敢與他說起這件事的前因後果,若不是漢人,他半個字都不會講。
“十年前在這秦州當刺史的,名叫拓跋宇,是胡人皇帝的四弟,那是個色中惡鬼。
聽說他看上了一個漢人縣令的兒媳,強要不成,便自設法令,言稱皇帝推行漢化,州郡長官應該以身作則。
所以,但凡新婚女子,都要到州郡長官家侍奉三日。”
林毅聽到這裡,也是目瞪口呆。
這是什麼混蛋邏輯?
林毅一個外人,聽著都覺得氣憤不已,作為事件的親歷者,老漢更是聲音哽咽。
漢人不同於胡人,對禮義廉恥看得非常重,但到底是敵不過強權。
連那當官的縣令都護不住自家兒媳,更何況普通小老百姓。
而有了州刺史發話,其他大大小小的官員,或是為了媚上,又或是為了滿足自己的慾望,別說是侍奉三日,侍奉三十日的都有。
說是推行禮儀,實際上這和以前區別也不大,唯一的區別,就是以前搶人是直接搶,現在搶人是設定一個法律再搶。
現在生活富足了一些,倒是也少了煮鼎烹食的行徑,這麼一對比,他們的生活似乎還好了一些。
“那拓跋宇是胡人皇帝的親弟弟,哪怕後來事發了,也只是換了個地方當官,這裡卻還有他的舊部,依然強搶民婦回家玩弄。
我們小老百姓沒有辦法,媳婦能留下一條性命已經是萬幸,但那腹中野種,卻是斷然不能生養的。
所以這十里八鄉,但凡是算不準日子的嬰孩,一出生就會被摔死,哪怕是造孽,我們也認了。”
說到這裡,老漢情緒激動起來,倒是也忘了陰靈作祟的事。
人一旦憤怒,那也無所謂恐懼了。
林毅的拳頭緊緊攥住,光是聽老漢描述,他就感覺頭髮都要豎起來了。
這一條荒唐的法令,造成了多少血淚,又有多少孩子是被誤殺在襁褓之中。
“孽不是你們造的,冤有頭,債有主,貧道既然耳聞此事,定會去幫你們討個公道!
煩請老人家告訴我縣衙的位置,回頭若是有人問起,你只管說不曾見過我便是。”
林毅已經抑制不住自己的殺心,恨不得要大開殺戒了。
一直以來,他的劍都是斬妖比較多,現在,他只想殺人。
老漢一聽,便知道林毅是個真有本事的江湖人,聽他願意為自己和村裡的人出頭,當即跪了下來。
“多謝道長仗義相助,從這裡出村走三十里地就是縣城了,那縣令手下養了一幫爪牙,個個兇悍,道長一定要小心。”
“放心,那縣令既然如此欺凌你們,我便去把他的爪子剁了。”
聽著林毅這話如此自信,老漢這才抬起頭來,眼前的林毅已經不見了蹤影。
他哪能不知道,今天這真是遇上了高人。
老天有眼,終於有人來給他們做主了。
且說林毅一路御風疾行,三十里路,幾分鐘的功夫就到了。
夜幕才剛剛落下,正好是殺人的時候。
傳說晨昏交替之時,就是妖魔最活躍的時候。
林毅進了城之後,動靜就小了許多,開始尋找縣衙在城裡的位置。
老漢只說了縣城的位置,林毅自己找也無妨。
忽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