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一種解釋或意義不致於壓倒其它各種”,從而揭露真理的虛構性,“強調意義的絕對自由,認為對於任何一部作品,每個人都會作出自己特有的批評,而對於這個人的批評,其他人又會有不同的批評,文字與文字之間的的疑問永無止境,永遠不會有結束,形成開放的場。”(朱立元P935)解構主義最大的特點是反中心,反權威,反二元對抗,反非黑即白的理論。
這樣,德里達的解構“不僅僅是一種觀念方法,更是一種新型的知識,新知識/思想的生成形式,或者可以不無誇大地說,最具有未來面向的知識生產形式。”(陳曉明P3)在對結構主義的解構閱讀中,德里達引入時間性,否定結構主義的中心主義性質。在對胡塞爾現象學進行的解構中,引入了“延異”以否定現象學的“本原論”,即,“本原總是處於延異之中,它總是延遲著到場,在它內部總已蘊含著區別、差異。”(朱剛P35)晚年,德里達又展開了對正義、倫理、法律、政治的解構,使得他的解構哲學更加豐富而繁雜。
然而,解構主義並不是否定、懷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