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3章 遺產問題(1 / 2)

小說:早安,嶽律師! 作者:顧清渏

蘇青橙睡了個自然醒才起床,吃了嶽景城留好的早餐刷起手機來。

突然看到有人在微博艾特自己,說想請教一個問題,並留了一個連結。

蘇青橙開啟連結,是一個論壇,艾特她的人是個女人,這裡簡稱a。

a說她家兄妹二人,她哥哥在國外留學後來也在國外定居結婚生子。

她父母一直是她在照顧,她哥哥只有過年才回國一次看父母。

而且她父親還患病常年臥病在床,她母親年紀也大了,所以照顧父親的基本是她。

然後她母親偷偷找人諮詢要立遺囑的事,想把所有的錢加房產都留給兒子,這件事本來a是不知道的,後來還是無意中從哥哥的孩子那裡聽說的。

a聽到之後整個人都懵了,她知道父母更喜歡哥哥,畢竟他會讀書有出息,父母偏心點是正常的。她從小也習慣了,可沒想到他們居然這麼過份,一點財產不留給自己,這些年還一直是自己在照顧他們。

她心裡很委屈,又不想因為這件事和父母撕破臉,可是心裡真的很難受,所以問網友們該怎麼辦。

下面跟貼的人很多。

“握草,這樣的父母太不是東西了,建議直接扔養老院讓他們自生片滅!”

“實在不想撕破臉就裝病,說照顧不了他們。”

“讓他們跟他兒子去啊,這麼不要臉嗎?”

“是聽她哥哥的孩子說的,說明她哥哥知道這事都不跟她說,這哥哥也不是什麼好東西。”

“你是女兒嫁出女兒潑出去的水,財產留給你不就是給了外姓人?”

“那你就別讓女兒養啊,要女兒照顧的時候就不是潑出去的水了?”

“就是給一半或三分之一也行啊,一點不給也太過份了,重男輕女也不是這樣的。”

“這哥哥還高學歷,書都讀到狗肚子裡去了,就這麼心安理得?我呸!”

“你就直接說沒錢養他們了,讓他們賣房子,問他們要錢,看他們同不同意,順便提一下財產的事!”

“這父母太噁心了,就養一個工具人是吧?”

“說實話照顧老人真的很累,妹妹付出這麼多什麼都得不到,太讓人寒心了。”

這裡a提到一下,說之前哥哥有提過可以請保姆照顧父親,可是母親不同意,說保姆照顧不好,不信任他們。

“這個媽就是吃定女兒,讓女兒受累就是,免費的保姆不要白不要。”

“我要氣死了,天下怎麼有這樣的母親?”

“不養他們還不行,到時候說她遺棄老人。”

“這就是好人沒好報,有良心的人終究是會被沒良心的人坑啊。”

“這也太偏心了!”

“這是為人父母該做的事嗎?”

“送養老院吧,給最基本的費用,其他讓哥哥付!”

“遺棄罪瞭解一下,法盲別瞎bb。”

“就算她真不養,她父母難道還去告她?她是她父母養大的,她哥哥就是喝西北風長大的,他不用照顧父母?”

“可是妹妹做不出這樣的事,所以才覺得委屈。”

“父母的財產自然他們自己說了算,尊重他們的決定。”

“樓上的,動動嘴很容易,勸人大度小心被雷劈,別拿別人的東西做好人。”

“站著說話小心閃了腰!”

“快來看啊,這裡有個大聖人!”

“真接挑明,你不仁別怪我不義,父母坑孩子的事還少嗎?”

“太噁心了,這樣的父母!”

“這哥哥也不行,看妹妹這樣憑勞任怨照顧父母,他應該主動提出平分家產。”

“如果哥哥這麼有良心就不會有遺囑的事了,父母死後沒有遺囑按法律就是平分,用得著立遺囑嗎?”

“他早知道,是他兒子說漏了嘴。”

“老不死的東西,把女兒當凱子使,建議直接斷絕關係,誰繼承遺產誰照顧他們。”

“找個律師問清楚,到底該怎麼辦,父母這麼做對嗎?”

蘇青橙看到這搖了搖頭,開始回覆。

“很遺憾,她父母這麼做是可以的。父母有權將自己個人財產給子女中的一個子女。”

“根據《繼承法》第十六條規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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