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嘶�鰲�
一刀撂倒一個傭兵,身形當即就地一滾,四五顆子彈撲撲撲!射入地面。驚起一地灰塵,大群的傭兵聚在一起。就好像是最明顯的靶子一樣。王禪每一次撲擊,都能順利的收取幾條人命在手。
一時間,天昏地暗,血光盈胸。
正文 第九十八章收尾
是真正的戰場,人命在這裡是最不值錢的東西。任何慣刁佔手在這種情形下。稍一疏忽大意,就有可能被不知從何處飛來的一顆子彈,奪去性命。苦練二三十年的功夫本事,能夠施展出來的可能只有非常少的一部分。
所以這裡不是江湖上的擂臺比武,也不是地下黑拳的無規則殺戮,更不是拳師之間的搭手和切磋。在這樣的一處地方,任何的感情都是多餘的存在。只有機械的揮動手臂,讓你手中的武器,以最快的度殺死對手,然後再去搜尋下一個獵物,進入另一場生死搏殺當中。
物競天擇。適者生存;
有的時候,越是簡單的法則,就越容易被人所接受,拋開一切的道德層面上的約束,**裸的殺戮,才是戰場上能夠存活下來的唯一真訊
一肘撞死了一個傭兵,身後便又傳來一陣惡風,王禪卻不理會,頭也不回,只把一條腿朝後橫掃,一式虎尾腳,腳後跟高高飛起,好像沖天而起的一條鋼鞭,結結實尖的撞在身後偷襲的傭兵下巴上。
這個迅捷如同包子一樣的年輕男子,下巴立刻就被踢得粉碎,連帶著半張臉也血肉模糊,顱骨裂開,被割開了喉管放血的大公雞一樣,扔了手中刀具。疼的滿地亂跑,最後一頭撞在一操大樹上,這才身體抽*動著倒了下去。當場死了。
王禪的拳法武功,就是真正的殺人術,脫胎於戰場之中,殺得人越多,出手之下人就越兇悍,凌厲。身形遊走。也不怕場中的暗槍流彈,只要不是被正面打中眼睛一類的要害,王禪對這些傭兵手中的槍械也並不太害怕。
只要不是一口氣百十顆子彈一起打在身上,他就能憑著十三太保橫煉硬擋下來,雖然會十分疼痛,但卻只是皮肉之傷,算不得嚴重,也不會危及性命。
林長志手裡的那兩把匕短刀也著實鋒利不俗。且刀身上經過特別的處理。一點都不反光,如今握在王禪手裡,左右揮動,也不講什麼招式招法,只把腳上的功夫全都展開,神出鬼沒,出入無常。
密林之中。藉著山地原始的地貌地形,樹木叢林。或是一撲而上,遠去三四十步。或是旋風轉動,高矮低伏,總能在一瞬間裡衝近一個傭兵身前,將手中的匕準確無誤的送進對方的咽喉。
這裡不是平原,也不是適合大規模作戰的開闊地帶,尤其是黑夜沉沉,王禪的身體,忽起忽伏。每一起伏處,都彷彿是猛虎食人,兩口短刀,近身切肉。揚起大片大片的血霧,林家的這些傭兵戰士雖然戴著國內最先進的紅外夜視成像儀,卻無法在最關鍵的時刻捕捉到王禪的人。
與此同時。王禪轉動帶動勁風,也越來越猛烈,破爛的衣服,如同一條條鞭子抽在空中,啪啪作響,好像周圍的空氣都被他捲動了起來,腳下挪移之間更好像是一頭獨霸山林的妖魔,雙足凌空,駕風而行。
一連幾十個縱躍撲竄,他縱橫來去的區域幾乎囊括了那一百多號林家傭兵散步的所有方位,每一次撲竄攻擊,必定就是一人當場斃命。不是喉嚨氣管被切開一道大縫,就是一刀刺穿了整個脖頸,或者胸骨粉碎,內臟破裂,整個腦袋都被打成爛西瓜一樣。
等到他從東殺到西,再要轉回身來重殺一遍的時候,死在他手裡的傭兵。就又已經過了七八十人之多。
這些林家傭兵。一共就有兩百多人,之前王禪一次就解決了一個方向六七十人。轉回身來又把林長志一群人,五個主力全都打死打殘,再加上這一次猛惡撲殺,人數可就過了一半還多。
王禪雖然只有一人,但是佔盡天時地利人和,這些人想在山林之間和他玩生死遊戲,實在不能不說是真正的打錯了“算盤”尤其現在還是黑天,更加方便他行動,若是換做白天,視野清晰。草木雖然茂盛,但這兩百多號身經百戰的傭兵戰士聚在一起,他想要像現在砍瓜切菜一樣的解決這麼多人。卻也要喪失好多優勢,絕不可能辦的這麼幹淨利。
而經此一來。整個一兩個小時的追殺和反殺,一百多人死在他手下,饒是王禪體力強橫,力大無窮,卻也禁不住精神上一陣疲勞。只覺得腦袋微微卓。胸中似乎還有一點噁心。
林家的這些傭兵,其中百分之八十都是他們依仗特權從退役的優秀軍人中選拔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