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何用呢?我既無法擁有一輛凱迪拉克,更不能在二月天飛到牙買加去度兩個星期假。我這麼做的理由和市場一流肉販非新鮮肉品不賣的理由是一樣的,只是為了維持英名不墜罷了。只有兩種東西,我絕對不碰,一是槍械,一是毒品。我不願幫助任何人把自己或其他人殺掉。我心頭上的殺戮已夠多了,終我一生,我不想再幹任何殺人的勾當。
啊,我的商品目錄可說是無所不包,因此當安迪·杜佛尼在一九四九年來找我,問我能否把麗塔·海華絲麗塔·海華絲(RitaHayworth,1918—1987),二十世紀四五十年代好萊塢著名性感女星。弄進監獄時,我說沒問題。確實沒有任何問題。
安迪在一九四八年到肖申克時是三十歲,他屬於五短身材,長得白白淨淨,一頭棕發,雙手小而靈巧。他戴了一副金邊眼鏡,指甲永遠剪得整整齊齊、乾乾淨淨,我最記得的也是那雙手,一個男人給人這種印象還滿滑稽的,但這似乎正好總結了安迪這個人的特色,他的樣子老讓你覺得他似乎應該穿著西裝、打著領帶的。他沒進來前,是波特蘭一家大銀行的信託部副總裁。在保守的銀行界,年紀輕輕就坐上這個位子,可說是前程似錦。尤其在新英格蘭這一帶,保守的風氣更是十倍於其他地方;除非你是個精神委靡的禿頭中年人,不時整整西裝褲上的線條,惟恐不夠筆挺,否則很難得到當地人的信任,讓他們把錢存在你那裡。安迪是因為謀殺了老婆和她的情夫而被關進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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