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1 / 4)

小說:致一九七五 作者:天馬行空

。到了十二倉,再走一段土路就到氣象站了,就得勞動,就得散開。

誰能捨得呢,我們的梅花黨。

我願意成為梅花黨的一員,或者,偵破梅花黨的一員,敵我雙方我都願意成為。我最願意當王光美!萬眾側目,在遙遠的北京,化身為無數個妖精,旗袍飄飄,花環繚繞,隱蔽的梅花,像星星一樣。當郭德潔也不錯,郭長得什麼樣?她很漂亮嗎?從海外歸來,海外就是天外,讓人無從想象。還是當王光美吧。當王光美!

多麼反動!多麼不可告人!

又是多麼奇怪。小學的時候,女孩子之間吵架,最狠的一句罵人話就是:你是王光美!這意味著美蔣特務、永遠跟大叛徒大內奸大工賊劉少奇連在一起,永世不得翻身,還要再踏上一隻腳。但是時過境遷,革命時代已經到了末尾,已經很久沒聽見有人打倒王光美了,她消失已久,不知去向。忽然,孫嚮明的梅花黨把她帶來了,她出現在一朵梅花中,成為我的秘密。

時光 一(4)

懷有同樣秘密的還有其他人麼?那些生澀的女生,豆蔻年華,卻像綠豆中的鐵豆,煮多久都煮不開,白白受黨教育多年,是非不分,腦袋裡是一鍋糨糊。

我們是愛王光美,還是愛孫嚮明呢?

時光 二(1)

雷朵有許多年不見了。二十多年。沒有任何聯絡。她自絕於社會,生活在正常的秩序之外。

高中二年級是我最孤獨的一年,孫嚮明已調回他的家鄉湛江,從此再也不能見到他。初中我跟呂覺悟、雷紅同班,三人是死黨,同進同出。但高中我跟她們不在同一個班。

沒有孫嚮明,沒有呂覺悟和雷紅,沒有考試,文藝隊沒有排練新節目,也沒有排球賽。這一年我不再當班幹部,被選掉了,因為我的日記不健康,被人偷看,之後公諸於眾。在班上我沒有朋友,我離群獨處,不把自己當成班裡的一員,對所有事情漠不關心。我脫離班集體,不在自己班的宿舍住,自作主張,搬到低一年級的雷朵她們班的宿舍。那一年,初中重新恢復三年制,我高二,雷朵初三。

我是怎麼搬到雷朵她們班的宿舍住的呢?我已經不記得了。我在高中,她在初中,我們班的宿舍跟她們班的隔了兩幢樓。不知為什麼,沒有人干涉我。

我對雷朵說:我們早上要起來跑步,要鍛鍊身體。六點半,你一定要起來!她很乖,她說好。早晨六點半,我們在街上跑步,一前一後。天剛矇矇亮,清潔工正在掃地,街上灑著水,塵埃揚起,我們跨越大大的竹掃帚,一跳一跳的,一直跑到人民飯店,那裡熱氣騰騰,包子粽子油條餛飩豆漿,香氣誘人,此起彼伏。如同聽到號角,我們飢餓的胃開始甦醒,胃伸了個懶腰,像狗一樣。我們的腿也開始灌鉛了,灌的是鉛字,印刷廠那種鉛字模,一粒一粒的,是累字和餓字,咔嗒咔嗒往腿裡灌。三分錢一碗,肉粥,一人一碗,然後溜達回學校。

還有散步,這個詞如此文雅,代表著文明的生活方式,超越了南流鎮的平常日子,這是我自少女時代始一直熱衷的事情。我總要叫上雷朵,我說,吃完飯散步去。她說好。我說一吃完就去。她說好。我說等太陽落山再去。她說好。她聽我的,特別乖。我們不說話,一路走到東門口,過了東門口我就讓她說說話,她問我:散步是要說話的麼?不說話就不好嗎?我說是。於是我們就開始說話。

東門口、西門口、新華書店、照相館、文具店、百貨公司、糖菸酒公司、服務公司、華僑大廈、工商聯,轉了一圈覺得差不多了,我們就從水浸社電影院這邊轉回來,或者從燈光球場工會那邊回,有時也走到大興街,但大興街太遠了,我們一般不去。寧可去沙街,去河邊,但河邊的路不好走,橋也不好走,走到半截,也就回來了。

長盛不衰的話題,是愛情。

雷朵的初戀。她的心上人。她飽含愛情的聲音和麵容,她的眼睛,波光瀲灩。

雷紅和雷朵,兩姊妹都是美人,但在我看來,雷朵的美更單純拔俗。她天生就適合當一個愛情物件,誰都會愛上她的。而一旦有人愛上她,她就被點著了。她的心一點點燃燒著,但她剋制,不讓蔓延成大火,內心的火光映照著她的臉,那是不可名狀的光澤,就像另有一束月光,白天黑夜,單獨籠罩著她,安靜、溫潤,使她看上去就像一種稀世的花草。

在我們交往的七八年時間裡,她愛過兩個人。她愛上誰,就讓誰來找我。她對我的判斷力深信不疑。

先是文良波,後是喻章。

文良波和雷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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