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但是她鐵了心要將這家店好好經營下去,她心裡只有一個想法,那就是不管安城歌什麼時候回來,一尋覓咖啡館的訊息,那麼她的店起碼是在前幾位的位置出現——那樣,不論她搬家搬到哪裡,都不怕他找不到了吧?
還有一個原因就是——她本來並不打算真去動用安城歌那筆錢的,因為始終他不在身邊,她想將那些錢交給沐秋香——畢竟現在他們更需要這筆錢,她也親自去那邊跟他們說過,可是沐秋香跟安耀邦都堅決拒絕了,說那是安城歌留下來給她開店的,再說那是他自己的錢,應該按照他說的來支配。
後來由於王紫慕開店的初期預算超額,她就不得不狠心先動用了這比錢,當時她還沒想過將那個鋪面買下來的,費斯藍以為她資金不夠,非要借給她或者說是以入股的形式資助她——因為他覺得不管那個鋪面的地段跟裝修多麼多麼的好,始終租賃的話會影響很大,譬如說以後房東見你生意好了,就會漫天要價,而你已在此處打下根基,根本不想另覓其他地方發展,到時就會咬咬牙撐下去……
王紫慕本來沒想到過這麼多,若不是費斯藍提點,她還真不知道會有這麼大的後顧之憂。
所以她很肯定地告訴費斯藍自己的資金足夠,她當然也有點小私心,因為不管是跟費斯藍借錢還是讓他入股,這個店就好像不是完整地屬於她跟安城歌的地方了。
這方面,有時候,她確實有點死心眼兒。
不過,最順當的就是在開店前買下這個鋪面——房東不知道她打算開什麼店,也預估不了往後的盈利情況,更不知道她有多中意自己的店面,所以並不可能漫天要價。
這樣一來,這個地方就是完全屬於她的了。雖然那幾十萬的現金花起來真是肉痛,但是好歹她擁有了自己的產業。
就像費斯藍說的,現在——他們想怎麼改造它就怎麼改造它!就好比他們兜裡揣了幾百萬塊錢的現金去逛商場,想買什麼買什麼,想買幾樣買幾樣……這種擁有完整支配權的感覺實在是太爽了!
王紫慕甚至做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