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裡時,卻看到洪敬業錦衣還鄉。
此時的趙玲玲,可以說是面黃肌瘦,天天加班到深夜的工作,讓她的面板也乾澀了許多,早沒了昔日少女的水靈。
而洪敬業則恰恰相反,短短兩年的時間,他已經從一個遭人嫌的熊孩子,成了村民眼中的有為青年,穿的是上千元的大皮衣,腳上踩的是一雙能閃瞎狗眼的黑色皮鞋,開的是一輛村民們從來沒有見過的小轎車,他見了村裡的老少爺們,不管遠近都會笑呵呵地遞上一根芙蓉王。
洪敬業大達了。
這是村裡人的一致表態。
於是,趙玲玲對洪敬業更是青眼有加,經過兩年的打工生涯,她更瞭解掙錢有多難,因皮也就更加敬佩洪敬業能在短短兩年時間裡有這樣的做為。
這一日,少女懷/春。
春節過後,趙玲玲瞞著家裡人。軟磨硬泡地纏著洪敬業。跟著他一起來到了金水市。
洪敬業一開始沒敢告訴趙玲玲他是做什麼生意的。準確來說那個時候他還只是個連無名小卒都算不上的嘍囉,跟著一個靠皮肉生意發家的社會大哥混飯吃,至於那輛車,也不過是找社會大哥借來的一輛淘汰車,只是圖個回家炫耀而已。
可是,洪敬業有野心,一直想學著社會大哥做皮肉生意,來錢快。
但是。他那個時候沒有人脈,手裡也沒有貨,所謂的貨也就是做皮肉生意的女孩兒。
對於這一行來說,沒有場子,手裡沒有好貨,又沒人罩子,是寸步難行的。
於是,洪敬業便打起了趙玲玲的注意,先是下了血本充老大,帶著她去金水各個奢華夜場玩。四處借錢帶她去高階商場購物,給她洗腦。告訴她在這外世界上,笑貧不笑娼,有錢就有一切,沒錢就沒尊嚴。
趙玲玲經過跟洪敬業兩個月的相處,已經被他給帶成了一個花錢大手大腳的女孩兒,再也不是那個一天到晚坐在工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