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部分(1 / 4)

僅有兩天的時間了,顯得格外地倉促。

不過好在具體瑣細,方氏在清河鎮早已打點妥當,就差定個擺宴席的地了。考慮到他們是二婚,不可能像初婚那樣,大肆鋪張地操辦,屆時反而惹人笑話非議,所以初步定下來擺三四桌就好,請些親近的親戚,與一些有威望或以處得親密的友人。

本來趙信良是提議放在千禧樓裡頭操辦的,這樣既氣派又顯得正式,他一直因為二婚的緣故而對任氏表以抱歉,所以很想給任氏一個簡單卻不失正式的喜宴,給她長臉。

不過這點任氏很快就讓他釋懷了,因為她毫不迴避地指出,自己也是二婚,能承蒙趙信良不嫌棄就萬幸了。

這倒是把趙信良給逗笑了。

臨近婚期八月初八的那個晚上,任氏忽然做出了一個大膽的決定。

她拿出了自己這幾年的積蓄全數交給了趙信良,要他在清河鎮買一座兩進的大宅子,供他們倆還有老人孩子們日後居住。

趙信良立馬否決,並安慰道:“現在雖然條件是艱苦了些,可也是我靠雙手給大家謀求的安逸日子,如果我用了你的錢,那我成什麼了?”

任氏性子硬,面對趙信良的措辭,也是不甘示後:“什麼我的錢你的錢,以後還不都是一家人共同的錢?再說了,我是女人你就瞧不起我的錢了是不是,花自己女人的錢怎麼了?”

“話是這麼講,可我還是不能用……”趙信良面對任氏的彪悍,只能埋下頭去低聲喃喃。

“宅子還是得置辦的,我們得儘可能地給孩子們提供一個良好舒適的環境。”任氏忽然平靜道,抬眸的時候,更是道出了一個令趙信良下巴都要掉下來的事實,“實不相瞞,我把自己在青石街的那座宅子給賣了,本來我想著,成親之後,大家直接搬進我那宅子住也不是不可以,可後來我仔細地想了想,那間宅子太小,我一個人住著還成,如果加上我們這一大家子,卻還是顯得小了。所以我把宅子賣了,湊一湊,再加上這些積蓄,就夠咱們在鎮上買一座大些的兩進宅子了。”

“你說你把宅子賣了?”等任氏說完了所有,趙信良方瞠目咋舌地看著任氏。

任氏點點頭,難得地調侃道:“所以呢,我現在是無家可歸的人了,你可得想辦法收留我啊。”

趙信良揉揉自己的額頭,眼裡滿是歉疚,最後乾脆一把將任氏摟得緊緊的:“對不起……因為我的關係,讓你過苦日子了……我曾說過不會讓你受苦的,對不起,是我沒做好。”

“哪有的事?”任氏依偎在趙信良的懷裡,“我現在高興還來不及呢,從不曾覺得痛苦。”

“好了,這裡總共是三百兩銀子,你就收好罷,我們之間不分彼此的。”任氏甜蜜過後,又說起了正事來。

趙信良卻依舊堅持著不肯收,他推開了那一大包銀子,隨後拉著任氏來到了自己床頭的櫃子前,信手開啟,從裡頭拿出了一個小盒子。

那個盒子沒有上鎖的,啪嗒一聲便被趙信良開啟,他從裡頭笑著拿出了一張泛黃的銀票來,遞給任氏道:“你看,這裡統共是五百兩整,是我這幾年辛苦攢的,開千禧樓的時候原花掉了不少積蓄,不過這段日子也在慢慢回本。我本來是這麼打算的,這一年大家還是苦著些,用這筆錢把千禧樓做好,然後明年開始,方可考慮買座大點的宅子,在清河鎮真正地安定下來。”

“好,我同意你的想法。”任氏二話不說便支援了趙信良的觀點。

可趙信良卻笑著搖搖頭,牽起了任氏的雙手,滿臉真摯道:“可我現在改變主意了。”見任氏詫異,趙信良勾唇一笑,“錢是永遠掙不完的,夠花就好,親人才最重要。我們一輩子打拼,為的就是能讓身邊的人過上好日子,如果我一味地只顧慮到了生意,卻忽視了你們的感受,豈不違背了自己最先的初衷?”

“屆時錢掙得再多又有什麼用?一直遷就著我的你們,卻並未因為日子過好了而感到滿足開心,那豈不是……呵呵,照他們文人說的那樣,豈不是‘得不償失’了?”趙信良說完,忽又把任氏摟住了,“我定要時時刻刻記得,你們在我心裡,才是第一位的,生意錢財,都是外來物。”

“你……”任氏感動得有些熱淚盈眶。

趙信良笑著繼續道:“是你剛才提醒了我。我們雖然不是第一次成親,但我們彼此都重視對方,你的想法很好,成立新家之後,能有個大宅子供一家人住在一起,開開心心的,多好。但是呢,我真的不想用你先前辛苦攢來的錢,這件事,交給我操心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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