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麵巾之下,但是手腕和頸部還是有肌膚露了出來,死人蒼白的肌膚中佈滿青色和灰黑混合的屍斑,散發著一股詭異的檀香味。方才因為光線昏暗我沒有看到,這時才瞧見,在每具殭屍身上,他們的白袍都寫著字,或曰“一見發財”,或曰“還我命來”,不一而足,甚是古怪。而且那字都是用血淋淋的血液寫就,迄今為止,開始發黑發紫。看著他們越來越近,我暗暗攥緊拳頭,萬一過來襲擊,我馬上拉開車門,拖著林白水就逃跑,至於何永進與羅明申,對不起,我救不了你們了。
正當我高度戒備的時候,那殭屍卻倏然轉身,一拐彎,一蹦一跳地朝其他地方走去,那鈴聲悠長,漸行漸遠。我雖然奇怪,可是終於放下心來,扭頭一看,何永進也是鬆了一口氣,羅明申表情開始融化,唯獨我老婆彷彿好戲沒有看夠一樣,叭嗒叭嗒嘴巴,嘆了一口氣。我不禁問道:“咦,你不怕嗎?這是殭屍啊!”
林白水莫名其妙,反問道:“有什麼可怕的?咦,你不是平常天不怕地不怕,見神殺神,唯獨遇到這些蹦蹦跳跳的,就滿面嚴肅呢?”
我噎住,所謂無知者無謂,應是如此吧!
林白水噗哧一聲笑了出來,說道:“你不會把這些殭屍都當作真的吧?”
我奇怪,說道:“還有假的嗎?”
林白水瞪大眼睛,提高嗓門說道:“當然是假的!雖然他們演的很真實,甚至連屍斑也塗上了,但是露出一個致命的破綻,所以我一眼就看出,這是活人假扮的!”
我失聲大叫道:“什麼?這是活人假扮的?”
林白水白了我一眼,責怪道:“枉你還是軍隊出身的,觀察力怎麼這般弱!難道你沒有看到,他們的胸脯在不住起伏,哪有殭屍會呼吸的?定是活人假扮的了!”
該死!我怎麼沒有看到。因為先入為主的觀點影響,一看見殭屍就以為那是真玩意,誰想到居然還有活人假扮的。我聽那羅明申說道:“這確實是活人假扮的殭屍,那是本地的保留節目!”
氣死我了!
羅明申重新發動汽車,我們走上正道,不刻就踏上繁華的小鎮。想不到在走了這麼多山路之後,山間還會有如此一個小鎮,叫人嘖嘖稱奇。大街上車水馬龍,甚是熱鬧,羅明申一邊熟練地躲避行人車輛,一邊洋洋得意地介紹:“這是我們當地最繁華的地方——有間集鎮!十年之前,有間集鎮還是一片荒涼的林地,後來因為旅遊業便漸漸繁盛起來,如今已經成為一個屬五萬人口的大鎮了。麻雀雖小,五臟俱全。鎮內派出所、電影院、浴室、遊戲廳、飯店、旅店等等,無一不缺,無一不全。原本還要繁華熱鬧,只是最近比較不巧,出了一點事故!”
“什麼事故?“我隨口問問能繞一個小鎮人流驟然減少,這可不是一般的事故。在我想來,除了威脅的化學物品洩漏以外,就只剩下重大的刑事案件了。
“沒什麼,不必關注。”羅明申敷衍道,“哈哈,現在我就帶你們去本鎮最好的旅店——有間旅店。”
他極力隱瞞著,難道有其他事情?不過這個旅店的名字好熟悉啊!等等,十年之前,我們遇到殭屍的那家簡陋旅店也叫有間旅店!
我大駭,莫非我們故地重遊了?只是眼前物是人非,見不到之前的一切景象,叫我無法分辨。羅明申開了半刻,把車子駕到一間漂亮的兩層小洋樓前,我們下了車,羅明申指著小洋樓***通明的正門,上面有一塊匾額,書寫“有間旅店”,笑道:“這就是本鎮的起源之地,有間旅店!”
他帶著我們,邊走邊說:“方才我說過,本鎮在十年之前,還是一片荒蕪的林地,周邊地區不見人煙,只有這裡建了一個落腳的小旅店。有一天旅店老闆在棺材裡突然神秘身亡,而在他店內發現了一個奇怪的男人和一具奇怪的屍體。根據男人的衣物,推測他是一個趕屍人,那具屍體就是喜神了。但是喜神撲在趕屍人身上,彷彿吃了他一樣!於是人們推測,在有間旅店內一定發生了驚心動魄的慘劇。這裡原本名不見經傳,連個地名也沒有,因為這一事件之後,頓時名聲大振,全國各地,五湖四海的遊人們紛紛過來探奇,雖然再也沒有發現過殭屍,但是本地本來就有懸棺的詭異風景,甚是吸引人,於是本地以旅遊業起家,逐漸變成一個繁華小鎮。鎮子就以旅店命名,叫做有間集鎮!”
我和何永進不禁面面相覷,臉色發白,相對無言。
方進入旅店,羅明申就大叫:“老闆娘,無雙,快快出來,接客了!”
大廳櫃檯急急走來一個小個子的女人,她身材纖瘦,穿著黑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