賺錢,是個叫人恨得咬牙切齒的搶錢妖怪。
她相信如果上帝要他選擇除了人類之外的東西作為妻子,他一定毫不猶豫選擇鈔票,即使夜夜抱著睡覺,他也樂此不疲。
打從學生時期開始,這傢伙就無所不用其極地想盡辦法掙錢。打工兼家教,自是不用說,舉凡什麼報社投稿、雜誌徵文,哪怕只是三百五百,賺些蠅頭小利他也樂得很。
不只這些,他偶爾還會參加奇奇怪怪的比賽——譬如什麼喝水比賽、三天不睡覺比賽、單腳站立二十四小時比賽……只要獎金夠誘人,一定少不了他的名字。
她相信若有人舉辦一個“徒手游泳到金門”比賽,只要提供高額的獎金,他絕對毫不猶豫地撲通跳下海。
總之,這傢伙愛錢不是新聞,更稱不上舊聞,而是鐵的定律,任何人想從他口袋裡汙走一塊錢,根本是作夢。
然後呢,這傢伙愛錢就算了,魔爪竟然伸向自己的同學……每回到了期中考、期末考,或是該交報告的時候,就是這個搶錢怪獸兜售自己腦袋瓜裡的腦容量的時候。
要重點整理?行!每堂科目五百元。
要代打報告?沒問題!每頁一百元,熬夜加班費另計。
需要考前衝刺總複習?好好好!每小時六百,最低時數兩小時起跳。
這樣的黑心買賣有人上門嗎?
有!而且還不少咧。
基本上,篤信大學是“任你玩四年”的學生真的不少,而且不可否認,這傢伙確實是個很會讀書的天才,凡經他指點過的同學,最起碼都能低空蕩過,因此他的名聲一傳十、十傳百,甚至還有外校的學生慕名前來請託,所以看來荒謬的生意,其實還頗受歡迎。
每回期末考過後,他的戶頭裡少說賺進五位數。
至於他的“客戶”們呢?被他吸過血後,當然是荷包榨得乾乾,肚子餓得扁扁,只能靠泡麵度日,得熬到下個月領零用錢才行。
薛雅箏是個盡責的學生,平常玩歸玩,但是考試或是該交報告的時候,絕對會乖乖坐到書桌前定心用功,所以他從沒賺過她一毛錢,但她就是瞧他搶錢的行徑不順眼,認為他有趁火打劫之嫌。
後來大學畢業後,她負笈美國,他已透過律師高考,一邊念研究所,一邊替人打官司,她時常能從同學那裡輾轉聽聞他的訊息——像是他最近又接了多少案件,所辯護的案件又再創佳績等等。
當然,從委託人那裡榨來的黑心錢也相當可觀。
林林總總,讓極富正義感又從不把錢看在眼裡的她開始討厭他,她厭惡他搶錢的行徑,沒想到上天作弄人,竟讓他們又在這裡相遇。
從不信神佛的她心想,或許該回家請教奶奶如何燒香拜佛,求求老天爺快把那個滿腦子只有錢的傢伙從她的生命中弄走吧!
看完最後一份資料,捻熄檯燈,薛雅箏疲累地打個呵欠,伸伸懶腰,從辦公椅裡起身。
為了即將開業的律師事務所,這幾天她一直在加緊趕工看判決案例,務求更貼近臺灣當地的律法與民情。
畢竟她是在國外受的訓練,國內的法律條文、風俗民情與國內並不盡相同,她必須藉由這些實際的判決案例,瞭解國內法界的生態。
瞄了眼桌上的小時鐘,已經快十點了,她也該回家了。
慢吞吞地收拾東西,不經意瞄了眼窗外,訝然發現對面辦公室的燈還亮著。
咦,那個黑心律師還沒下班呀?
還是他自己老早溜了,卻刻薄虐待員工逼他們留下來加班?
她好奇地走到窗邊,仰高脖子朝僅有三五公尺間隔的對面窗內望去——奇怪,沒看到有人走動耶?難道是人全走光了,只是電燈忘了關?
她將身子往前傾,正探頭探腦打量時,對面窗前冷不防竄出一道身影,嚇了她好大一跳。
“呀!”她驚叫出聲,但在下一秒急忙掩住嘴,沒歇斯底里地失控尖叫。
“喲,是你呀?”
那個差點嚇死人的傢伙,竟然還一派輕鬆地微笑。
“你沒事躲在那裡幹什麼?嚇人啊?”最氣人的是,她還真被他嚇到了。
“我沒嚇人呀,我只是蹲下去撿筆罷了。”他流利地轉玩指端的筆,笑得有點可惡。“說到這裡我有個小小的疑問,你在你的辦公室辦公,我在我這兒撿筆,你怎麼會‘正好’被我嚇到呢?”
“噢,那、那是……”薛雅箏一時語窒,臉蛋兒倏地漲紅。
“哈,我知道了!你躲在窗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