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每挽出一個劍花,看在眼中卻都是含煙深鎖的眉頭時,他才突然崩潰。那時他已功成名就成為荀家最傑出的弟子,那時他已經二十八歲。
默默痴戀一個人十一年,相思早已深入骨髓。可是,因為相互之間身份的關係,這樣的愛戀勢將要永遠繼續下去。這樣的痛苦誰能承受?
那一夜,他喝醉了,喝得酩酊大醉不醒人事。等到他醒過來時,發現自己躺在含煙的床上,而含煙卻赤身裸體地自刎在床邊。
含煙的鮮血將整個房間都染紅了。
從那天起,世上便沒了荀步御這個天才劍手,卻多了個鷹潭鬼客。
十幾年來,荀步御一直孤身一人自我幽禁在人跡罕至的鷹潭,終日與禽獸為伍,改名三棄——意即“天棄、地棄、人棄”,自號“鷹潭鬼客”,羞於與人同列。
荀步御一般極少離開鷹潭,即便是為了替家族裡的事奔忙,也是辦完事便消失無蹤。所以時間一久,“鷹潭鬼客”的名號雖然聞名遐爾,他的本名卻少有人知道,而“荀三棄”這個名字就更少有人提及了。
“不用客氣了。我荀三棄既然自號‘鬼客’,喝得自然不會是酒,而是血了。”聽到溫師仲客套的虛話,荀三棄眼中不由激射出一道譏笑的神色。
他伸手點了淡月兩女的穴道丟在腳邊,自己卻老實不客氣地一坐了下來,大手一揮,將滿桌地精美酒菜打翻在地,僅留下一隻大酒杯。隨後,他從自己懷中取出一個牛皮袋,拔開塞子,將袋中紅色的液體傾注於杯中。
“血!他喝的真的是血!”溫婉兒突然帶著哭音驚叫出來,聲音中俱是恐懼之意。
與荀三棄離得較近的鷹刀、楊四等人不禁駭然,當下深吸一口氣去聞,果覺鼻尖傳來一股淡淡的血腥之氣,不由一陣噁心翻湧上來,幾欲作嘔。
荀三棄“咯咯”乾笑幾聲,舉起酒杯飲了一大口,又從懷中掏出一些物件津津有味地咬了幾口,似乎是下“酒”菜。眾人定睛細看,卻發覺他咬的竟都是些草根樹皮。
溫師仲微微皺了皺眉頭,道:“荀兄此來,不知有何見教?”
荀三棄嘿嘿冷笑一聲,一口將杯中的“酒”飲盡,方道:“我來你們溫家幹什麼,你應該心中有數,何必問我?”
溫師仲眼中精光一閃,搖頭道:“溫某愚鈍,實在不知。還望荀兄不吝賜教。”
荀三棄兩眼一翻,陰森森道:“我十七弟莫名其妙的死在你們溫家迎賓樓內,你總要給我荀家一個交代罷。”
溫師仲默然半晌,道:“你說的是荀步驚嗎?關於他的死,我早已派人向貴閥解說清楚了,實在是令弟刺殺犬兒不成,方才畏罪自殺,與我溫家並不相干。若是一定要追究,我倒想反問一句,我溫家向來與貴閥無怨無仇,而我更曾有意將婉兒許配給令弟為妻,怎麼令弟卻要心生歹念行刺我兒?”
“好個倒打一耙!我十七弟為何要刺殺你兒子?他失心瘋了?你這種故事騙人或許管用,但是用來騙‘鬼’,卻未免太可笑了……”荀三棄猛地一拍桌子,口中喝道。
他運勁雖猛,但手掌落在桌面上卻沒有發生任何聲音,可等他提起手時,原本上好的一張紅木酒桌的正中已被他的掌力印出一個深深的掌印。
這一份陰勁著實驚人,鷹刀不由在一旁暗暗咂舌,自愧不如。
溫師仲臉色一放,冷然道:“荀兄武功驚人,溫某佩服。但若想憑這一手功夫便在我溫家撒野,只怕還不夠斤兩。”
荀三棄卻毫無畏懼地抬起頭掃視了一遍廳內群雄,口中森然道:“我本來就是‘鬼’,難道還怕死嗎?我今日敢來這裡,就沒打算能活著出去。但我就算死,也要先伸了我十七弟的冤屈再死!”
他這一番話說得義正嚴辭擲地有聲,滿是豪雄之氣,倒讓廳內眾人不由自主地心生佩服之意。
“啪啪啪”
人群中突然響起一陣掌聲。
“說得好!說得實在太好了!夠威風,夠氣勢!這麼漂亮的講話正是我一直想學的。只是老兄嘴裡說得漂亮,腳底卻踩著兩個弱質女流作人質,這樣的便宜英雄未免也太好當了。”
眾人循聲看去,卻原來是鷹刀正以一臉的不屑瞪著荀三棄。
荀三棄轉過頭來看了一眼鷹刀,臉上突然浮現出一股詭異的笑容,道:“你想我放了她們兩個?好!我就放了她們!”說著,腳尖在淡月兩女身上一點,解開她們的穴道,再運巧勁一踢,淡月兩女突覺一股大力湧來,人已被那股溫厚的力道送上半空,等落下時,卻恰好落在鷹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