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這饑荒年代半隻兔子可比四兩五錢值錢!你不要算了!”
“好好!我寫!”老漢忙繼續寫道:“……作價銀子四兩五錢,賣與蘄州楊秋池,銀契兩清,今後郭雪蓮或妾或奴……”
“喂喂!等等,”楊秋池叫道,“不能寫妾,我不納妾的,我答應了冰兒,這輩子只愛她一個的!你女兒再好,我也不納!”
“那……那就只寫為奴如何?”
“嗯,這可以,不過,說實話,你女兒呢長得有點像我冰兒,我也不敢肯定是不是,如果是的話……”
“啊?”郭老漢張大了嘴瞧著他。
“……這個什麼,反正跟你說不清楚,這樣吧,你就按照我說的寫就行了,嗯,就寫‘或妻或奴’吧。”
郭老漢大喜,心想原來他是嫌做妾委屈了自己的女兒,要讓女兒做妻,真是好人啊!忙不迭連連點頭,沒口子謝謝,另找了張紙重寫:“……或妻或奴,或送或賣,聽從其便。恐後無憑,立契為據。立契人郭大龍。崇禎十六年二月十七。”
寫完後,手掌沾了墨汁按手印畫了押。遞給楊秋池。
楊秋池嘴裡嚼著兔子肉,接過賣身契瞧了瞧:“嗯,你這筆字還算不錯,以前當過教書先生?”
“沒,只是小時候讀過幾年私塾。”
“那也算是知識分子了,雪蓮呢?她認識字嗎?”
“粗通文墨,小時候老漢教過她。”郭大龍盯著鍋裡冒著香氣的兔子肉,不停嚥著口水。
楊秋池瞧了瞧落款,問道:“今天是崇禎十六年二月十七?”
“是啊。”
楊秋池走到鍋邊,撕下一半兔子肉遞給老漢郭大龍:“喏,拿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