輳�⒃詮�枷喙靨概兄杏胝廡┕�姨致鄄⑼ü�庖荒勘輟0斯��毆賾詡蹠拍勘甑納�髏揮刑峒凹蹠潘�握盞鼗�寄攴蕁>萋吠幹緄謀ǖ潰�氈臼紫喔L錕搗蟣硎荊珿8領導人透過的在2050年之前讓溫室氣體排放減半的目標,是以“當前水準”基準。“當前水準”是個比較模糊的概念。既然宣告中沒有明確指出基準年份,那麼這個“當前水準”肯定要晚於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以及歐盟所倡導的1990年這個基準年份。
此外,這個宣告也沒有提及IPCC所倡導的2020年中期減排目標。從這一角度看,沒有中期目標的減排計劃本質上是一張空頭支票,同時也把減排的責任推給了後來的領導人和民眾。實際上,2007年6月上旬的八國峰會已經就各國應對氣候變化問題形成了一致的表態。八國領導人在聯合宣告中表示同意認真考慮歐盟、加拿大、日本等方提出關於到2050年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比1990年至少降低50%的建議,並希望溫室氣體排放大國都為此而努力。去年的這份宣告明確指出了各國減排的基準年份,並指出為在2009年以前達成一項新的全球減排框架協議,排放全球大部分溫室氣體的經濟大國應在2008年底前就各自為全球協議做出的具體貢獻取得共識。
今年的八國峰會落實了去年峰會的宣告,雖然八國在減排的基準年份上做起了文字遊戲,但總算有了一定的進步。值得注意的是,在歐盟和發展中國家以及一些綠色組織的敦促下,美國改變了原來的立場,與其他發達國家一起做出了減排承諾。此前,美國一直堅持,除非發展中國家也同意減排,否則拒絕支援任何固定量化的減排目標。從這一點來看,這次八國峰會還是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的。
不過,應對氣候變化的全球治理依然沒有跳出“囚徒困境”的窠臼,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沒有達成共識。會後,與會的五大發展中國家(G5)也發表宣告指出,發達國家應在2012年後率先進行減排,2020年在1990年基礎上減排至少25%…40%,2050年減排80%…95%。
實際上,八國集團均未能實現《京都議定書》規定的減排目標。根據Ecofys 諮詢公司《2008年八國集團氣候評分卡》,沒有任何一個發達的工業化國家為防止全球氣溫升高超過2攝氏度而實現了所要求的減排量,其中美國表現最差。目前來看,八國集團實現《京都議定書》規定的減排目標非常困難。因此,G5堅持《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及其《京都議定書》規定的目標要求發達國家減排沒有意義。而且,京都議定書設定的減排目標區間跨度過大,也不利於激勵這些國家減排。
發展中國家是否也需要承諾具體的減排義務並公佈減排時間表可能不是什麼科學問題,而是政治問題,或者說道義問題。富國應當承擔減排的主要責任,這是毫無疑問的。連英國《金融時報》的專欄作家馬丁?沃爾夫也指出,有三種強有力的證據說明為什麼這樣的成本必須由高收入國家承擔:第一,是他們導致了目前這樣的問題;第二,他們的人均排放量仍然遠遠高於其他國家;第三,他們有能力承擔這樣的成本。全球現有的人類所排放的溫室氣體中有五分之三是由高收入國家造成的。2004年,美國的人均排放量是中國的5倍和印度的17倍。 txt小說上傳分享
減排責任的空頭支票(2)
要實現全球氣候政策良治,光靠徵收碳稅和清潔發展機制(CDM)是不夠的,沒有對發展中國家的補償機制,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就很難實現合作。理由很簡單:你們富國把氣候弄成這個樣子,憑什麼讓我們來買單?
但問題在於,沒有發展中國家積極參與,全球減排的目標是無法難以實現的。有關氣候變化問題的研究表明,全球減排的時間越晚,需要減排的數量就越大,減排的手段也需要更為激進。時間不等人!如果發展中國家不參與進來,到時候受害的是所有人,而不僅僅是發達國家。
中國是比較特殊的一員。目前面臨的情況是:人均排放低,總量排放和增量排放高,所以你很難把中國單單看作發達國家或是發展中國家。中國對減排計劃的態度既可以是保守的——堅持發展中國家立場,也可以是激進的——堅持G8的立場。中國既可能面臨非常尷尬的境地,也可以選擇積極主動的立場。如何選擇,完全取決於我國對外部環境和基本國情的判斷。
我不贊成用陰謀論的思維來看待國際上的減排壓力。6月27日,我曾去參加中國外交學會與英國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