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部分(3 / 4)

小說:流氓天仙 作者:

深挖地窖。

誰聽說過在地下城挖地窖的?上面的傢伙敢挖那是因為距離地心遠,挖起來放心大膽。有哪個地下城的傢伙敢在自己的領土挖坑的話,挖出岩漿也就罷了,如果將死神陛下臥室的天花板挖穿。。。。。。那死得未免也太冤枉了一點。在地下城悶了幾十年的薇仙看著自己的情郎開心無比,手裡拿著冰鎮的飲料,深深的喝下了一口之後,舒了一口氣出來。

“你說,在地下城的時候,我們怎麼就從來沒有發現他這個優點呢?”菲利克斯看著自己兒子的作風頗有點自豪,“怕不是他悄悄的在學習這些禮儀吧?我們也沒有人可以教啊。難道說是天生的?天生就有這麼一股貴族血脈和氣質?”

遺傳和天生有時候被人傳得是神乎其神。不過無論怎麼傳,也離不了老子和兒子,爺爺和孫子甚至更遙遠的輩分。凌霄若是有天生的貴族血脈和氣質的話,那麼他的老子或者爺爺一定就是一位言行可以當做貴族教科書範本的超級貴族。

“大家喝,今天晚上不醉不歸!他孃的好久沒有遇到這麼高興的事情了!”領主大人穿著短褲光著膀子領著一群大小癟三圍蹲在艾伯倫魔法水晶塑像下合法酗酒。要說到他們喝酒就有一個優勢——無論怎麼喝都喝不醉。雖然喊著不醉不歸,但是要想把他們幾個灌醉,怕是和瑟雷恩山體一樣大的酒桶才足夠。

酒量是一回事,作風又是另一回事——看著老流氓光著膀子這副模樣,菲利克斯說這遺傳的時候肯定是有幾分心虛,唯一可以自欺欺人的理由大概就是他是我的兒子,好歹也繼承了娘一半的風範吧。。。。。。

不過很快,菲利克斯的這個唯一一點可憐的念頭立刻被事實打消了——凌霄不知道從哪裡弄了一大塊冰來,毫無徵兆的就一下砸在了老流氓的腦袋上。只聽得“乓”的一聲之後,老流氓連酒瓶子帶臉一起跟大地來了一次親密的接觸。

不是他警惕性不高,也不是這些超級打手們的警惕性不高,只是因為凌霄的身份實在太容易讓人將警惕性忽略了。這倆人好歹也是真正的兒子老子,怎麼會忽然猛下黑手呢?坎納斯有句俗話,叫做虎毒不食子,老流氓是肯定不會去找這個不孝兒子的麻煩的,這句話說得的確很有道理。無論兒子再怎麼錯,始終還是兒子,不可能對他下黑手。

虎毒不食子沒錯,但是誰也沒有聽說過虎崽子就好惹的。這些小傢伙們從出生開始就學會了自己將爪牙磨的銳利無比,準備反擊那些一切敢於侵犯自己尊嚴的傢伙。

老流氓估計喝得也不少,被凌霄背後下了黑手之後半天沒有反應過來。也虧的他腦袋硬如鋼鐵,將巨大的冰塊敲成了碎片之後居然屁事沒有——別說流血了,連個毛都沒掉下。這要是換了別人,非得養上好幾個月不可。被埋葬在冰塊裡的老流氓完全沒有意識到是自己這個不孝兒子在他背後下黑手,當他躺在冰塊堆裡,好半天沒有反應過來。

太森看的眼睛都直了,剛剛跟老闆划拳還沒分出勝負,老闆就被小少爺給埋葬了——按照瑟雷恩的法律來說,襲擊領主是死罪,這也是老流氓一次又一次重複的經典名言,可是這句話只適用於外人身上,若是放在凌霄身上,怕是不太合適吧。。。。。。

凌霄似乎對自己的傑作很滿意——看著埋葬在冰塊堆裡的老流氓還握著酒瓶子,似乎一下被砸暈菜了,他嘿嘿乾笑兩聲,準備正式撤退了。

“管不管?他襲擊老闆。”一個年輕的維京武士捅了捅太森,這個正看這一場精彩的父子相殘的人間悲劇的傢伙一時間沒反應過來,年輕的武士又捅了捅他才反應過來,朝他扔去了一個詢問的眼神。“我是說,他襲擊領主大人,按照法律應該是被處刑的。。。。。。我們管不管?這好像正是在我們的職能範圍之內。。。。。。”

身為上位者的好處,就是當難題到來的時候,隨時都可以推給下面的人。太森看著這個眼神充滿了熱血和真誠的傢伙,用力的拍了拍他的肩膀說道:“管,一定得管,而且這必須一查到底!在瑟雷恩廣場上襲擊領主那是多大的事情!今天我就將這個差事交給你,你負責給我查個水落石出!”

“這個。。。。。。這個。。。。。。我有點肚子疼,好像是晚上喝多了點,我先去上個茅廁。。。。。。”聽到太森將這個光榮而艱鉅,進一步幾乎就是九死一生的任務交到了自己手裡,他立刻屎遁了。

“這傻B,當老子是傻的不成?”太森看著屎遁遠去的維京武士,嘿嘿一笑,又提著酒瓶子跟幾個打手癟三混到一起去了。至於老闆——他是被自己的親兒子活埋的,這種父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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