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我的錢包還給我!”她惡狠狠地說。
信文笑嘻嘻地從自己的袖子裡抖出兩個錢包來。她把自己的那個錢包放回挎包,一邊對呆若木雞的老同學說:“你別忘了,我可是從小學魔術的,手比你快多了。如果慢了,我爸會用筷子打我呢。”
此時,他真想看看說這番話的她臉上是什麼表情,可惜她背對著他。
“還給我!”時髦女孩低吼。
“我知道你爸是賊王,從沒被人抓住過,但那又怎麼樣?我爸還是魔術王呢。我的手比你快!不要以為你沒偷過我,我就對你沒防備,你的事我都知道。”
那個叫張晴的女孩聽到這句立刻變了臉色。
“原來我六年前乾的那些都是你給我搗的亂!我還以為你一直傻乎乎的,原來是裝傻!”她再度跺腳,臉上現出恍然大悟和懊惱萬分的神情。
“對,是我乾的。你偷了,我再把它偷回來,怎麼樣?”
“我跟你有仇嗎?”
“小邱的錢是給媽媽看病的,你好意思拿嗎?你的良心是不是掉進下水道了?你爸不是賊王嗎?王就得有王的風範,‘盜亦有道’這話聽過嗎?”
時髦女孩冷笑一聲。
“幹什麼都得出效益!我爸前年已經退休了,他賺的錢這輩子都花不完,可是你爸呢,還得為生計奔波。”
“張晴,儘管你染了頭髮,比過去漂亮了,但你的本質卻一點都沒變—臉皮比牆都厚。”
聽到這裡,他快笑出來了。他感謝老友灌他的那三杯酒,能讓他在這間卡拉OK的走廊裡目睹一場小女孩版的華山論劍。只可惜,他還沒看清信文的長相。
“廢話少說,把我的錢包還給我,不然我報警了。”張晴威脅道。
信文格格笑了。
“真是賊喊捉賊。別急,會還給你的。”她一轉身奔到男廁所門口,將張晴的錢包朝裡面一扔。
一個男人的聲音立刻從廁所裡傳出來。
“媽的!誰啊!”
“林信文!”張晴還想說什麼,立刻被小林打斷了。
“你自己去拿吧。我要去唱歌嘍,我要好好喝一杯橙汁潤潤喉。今天好開心啊。”信文笑著奔進了自己的房間。
他沒再去關心那個叫張晴的女子,而是跟上了信文。令他意外的是,她的包房裡只有她一個人,透過門上的小窗,他看見她正托腮對著螢幕,手裡拿著話筒卻半天結結巴巴對不上。這時他才終於看清了她的長相,很清秀的女孩,不過他想,如果沒有那一幕,即便看到過她,也不會給人留下任何印象。
在船上接到她電話時,他先是覺得她眼熟,繼而就認出了她。當時他正猶豫是不是該上前搭話—至少可以問問,她怎麼會有他的電話,可志誠出現了。他沒想到,她是好朋友志誠牽腸掛肚的小漫畫家。不曉得為什麼,當他得知他們兩人的關係時,他微微覺得有點無趣,彷彿聽見內心有另一個聲音在說,“如果不是志誠就好了”。如果不是志誠,事情當然會更有意思,就因為是志誠,一切事情都變得沒可能了。眼下,除了祝福志誠找到真愛,他還能做什麼?
當然,他還能幫幫他們的忙。
他相信他一年前看見的小林就是現在的林信文,也相信林信文就是她本人。但是,警方的資料卻與她的說法不符,在警方的檔案裡,現在的小林是失蹤的游泳冠軍卓雲。假如他選擇相信小林,那警方的檔案就有問題了。檔案可以偽造嗎?
8。頭號嫌疑人(4)
他腦子裡蹦出一個人名來。當年,他的貓兒子小虎患白血病時,他曾經在網上求助,一個遠在S市的貓友熱心地給他發來很多相關資料,自那以後,他便跟這個異常熱心,卻又有點古怪的貓友交上了朋友。幾年來,兩人常有電郵往來,一開始的話題大多隻跟貓有關,後來就漸漸擴充套件開來。他知道,那個貓友是個技藝高超的駭客,因為容貌不佳,所以過著離群索居的生活。
“Joe,我站在生活邊上。生活就是我的電腦,假如哪天電腦壞了,我就真完了。”那個一天只吃一頓飯的貓友曾經在聊天器裡悲傷地說。
“我倒覺得你應該丟開你的電腦,出去走走。”他勸道。
對方卻給了他一個笑臉。
“哈,別告訴我世界有多美,那等於是在告訴我,自己有多醜。對比,懂嗎?什麼都經不起對比。比如你的賬號裡有這些錢,我的賬號裡卻只有那些,這都不能比啊,人跟人就是不能比啊……”對方打出一串令他愕然的數字,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