兇惡,但他們沒有被寫活。如果我們要寫推理小說,我們筆下的犯人應該是和拉斯柯尼科夫(陀斯妥耶夫斯基《罪與罰》中的主人公)一樣生動的人物。”
“正好有一個案子,是很好的小說素材,既可以不失推理小說懸疑的本色,又有很大的發揮空間。就是不久前那樁連環殺人案——宜雪你也參與了的呀,只是有些內情你還沒有知道。”
“好啊,關於那個案子你果然有很多瞞著我,還不快告訴我是怎麼一回事!”
“你先看看這個東西,”袁橫波掏出一個小本子遞給秦宜雪,“看完了我們再來商量小說的事。”
以下摘自“某人”的手記:
我很想知道,當一切真相大白之後,人們會怎樣評論我?一個天生殺人狂?還是嗜血的惡魔?那個時候,肯定會有一大群蒼蠅圍著我這堆腐肉打轉,要在這上面搞點甜頭。我為什麼要便宜這些傢伙呢?當我成為“現象”,成為熱門話題的時候,在關於我的問題的研討會上,為什麼要讓那些突然冒出來的所謂專家來出風頭呢?他們瞭解我多少?他們對於我的行為有什麼發言權?這個世界上,有誰能比我本人更有資格來解釋我自己的行動呢(如果這些行動是可以解釋得了的話)?那個時候,我當然已經身陷囹圄了,而我的指定人會公開這本手記。這本記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