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2 / 4)

的臉變得誹紅。

“是這樣,電臺播出這個女孩從家裡失蹤了——從昨晚。她家在戴恩利谷;離這兒不太遠。人們最後看見她是在戴恩伯裡丘陵舉行的女童子軍集會上。這確實很接近。實際上,回家的路上她必須經過戴恩茅斯。所以,這一切都很吻合,是不是?我的意思是,可能她看到——或聽到了——

任何人都不允許看或聽的事情。如果是這樣,她當然會被兇手視為危險而必須除掉。像這樣的兩件事之間一定有聯絡,你不這樣看嗎?“

亨利爵士壓低聲音說:

“你認為是——第二起謀殺?”

“為什麼不呢?”她平靜地看著他。“當一個人幹了一次殺人的勾當,他還會幹第二次,不是嗎?甚至第三次。”

“第三次?你不會認為還會有第三起謀殺吧?”

“我認為這很有可能……是的,我認為可能性極大。”

“馬普爾小姐,”亨利爵士說,“你讓我感到害怕。你知道誰會被謀殺呢?”

馬普爾小姐說:“我有一個非常好的主意。”

第10章1

哈珀警監站在那裡看著那堆被燒得變了形的金屬。燒燬的汽車總讓人作嘔,更不要說還有一具燒焦了的黑乎乎的可怕屍體。

維恩採石場位置偏僻,遠離居住區。雖然採石場離戴恩茅斯的直線距離實際上只有兩英里,但通往它的惟一一條路只比馬車道稍好一點,狹窄彎曲,凹凸不平。這個採石場已廢棄很久了,順這條小道來的只有那些尋找黑莓的不速之客。這個地方是處理汽車非常理想的場所。要不是一個名叫艾伯特·比格斯的工人上班途中碰巧看到天空中的火光,恐怕這輛車幾個星期也不會被人發現。

艾伯特·比格斯還在現場。雖然他該說的已在不久前說過了,可是他還是事無鉅細地不斷重複那動人心魄的故事。

“我說,這是怎麼回事?我的天,那到底是什麼?火光沖天。開始我想可能是營火,可是誰會在維恩採石場點營火?不對,我說,這一定是場大火。那到底是什麼?那個方向沒有住房和農場啊。就在維恩那邊,就在那兒,沒錯。當時我不知道該做什麼,這時格雷格警士正好騎車過來,我就告訴他了。這時火焰已經全沒了,不過我能說出在哪個方向。我對他說火光沖天。我說可能是垛乾草。很可能有人踏上去,踩著了。我怎麼也想不到會是輛車——更想不到會有人被活活燒死在裡面。這是一場大悲劇,這一點毫無疑問。”

格倫郡的警察一直忙碌著。照相機的卡塔聲不斷,燒焦了的屍體的位置被仔細地記下,之後警醫開始細緻的檢查。

警醫彈著手上的黑灰向哈珀走來,他雙唇緊閉。

“乾得很徹底。”他說,“只剩下一隻腳和一隻鞋的殘骸。

雖然我們能從骨胳得到點情況,但是目前還無法斷定屍體是男的還是女的。不過那隻鞋是黑色搭扣帶的那種——女學生穿的那種。“

“鄰郡有一個女學生失蹤了,”哈珀說,“離這很近。十六歲左右的女孩。”

“可能是她。”警醫說,“可憐的孩子。”

哈珀不自在地說:“她還活著嗎?當——”

“不,不,我想沒有。沒有試圖逃出的跡象。屍體就倒在車座上——一隻腳伸著。我看她是死後被放在那裡的。然後有人將車點燃以圖銷燬證據。”

他停了下來,問:

“我可以走了嗎?”

“可以,謝謝。”

“好吧,那我走了。”

警醫朝他的車走去。哈珀則走到正忙碌著的一個警佐身旁,此人是車案專家。

後者抬起頭。

“案情很清楚,長官。車上澆了汽油,是故意點燃的。那邊的樹籬裡有三個空罐頭盒。”

不遠處另一個人正在仔細整理從殘骸裡搜尋出來的小東西。——只燒焦的黑皮鞋和一些燒焦變黑的殘塊。看見哈珀走近,他抬起頭說:

“長官,看這個。這個能說明問題。”

哈珀用手接過那個小東西。他說:

“女童子軍制服上的紐扣?”

“是的,長官。”

“嗯,”哈珀說,“好像確實能說明問題。”

哈珀為人正直善良,他感覺要嘔吐。先是魯比·基恩,然後是這個孩子,帕梅拉·裡夫斯。

他又問自己:

“格倫郡怎麼啦?”

下一步他首先給自己的警察局長打電話,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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