誅滅。
21。各省外洋兄弟,如聞有其有官家緝拿,立時通知,俾早脫逃,如有詐作不知,死在萬刀之下。
22。賭博場中,不得串同外人,騙吞兄弟錢財,如有明知故犯,死在萬刀之下。
23。不得捏造是非,或增減言語,離間兄弟,如有違背,死在萬刀之下。
24。不得私做香主,入洪門三年為服滿,果系忠心義氣,由香主傳授文章,或前傳後教,或三及第保舉,以晉升為香主,如有私自行為,五雷誅滅。
25。自入洪門之後,兄弟間之前仇舊恨,須各消除,如有違背,五雷誅滅。
26。遇有親兄弟與洪家兄弟,相爭或官訟,必須勸解,不得幫助一方,如有違背,五雷誅滅。
27。兄弟據守之地,不得籍故侵犯,如有詐作不知,使受危害,五雷誅滅。
28。兄弟所得財物,不得眼紅,或圖分潤,如心懷意念,五雷誅滅。
29。兄弟發財,不得洩漏機關,或存心不良,如有違背,死在萬刀之下。
30。不得庇護外人,欺壓洪家兄弟,如有違背,死在萬刀之下。
31。不得以洪家兄弟眾多,仗勢欺人,更不得行兇稱霸,須各安分守己,如有違背,死在萬刀之下。
32。不得因借錢不遂,懷恨兄弟,如有違背,五雷誅滅。
33。如姦淫洪家兄弟之幼童少女,五雷誅滅。
34。不得收買洪家兄弟妻妾為室,亦不得與之通姦,如有明知故犯,死在萬刀之下。
35。對外人須謹慎言語,不得亂講洪家書句,及內中秘密,免被外人識破,招引是非,如有違背,死在萬刀之下。
36。士農工商,各執一藝,既入洪門,必以忠心義氣為先,交結四海兄弟,日後起義,須同心協力,殺滅清朝,早保汨主回覆,以報五祖火燒之仇,如遇事三心兩意,避不出力,死在萬刀之下。
誓畢,眾人同聲發願:「立誓傳來有奸忠,四海兄弟一般同,忠心義氣公候位,奸臣反骨刀下終。」
江西省考古學家陳江歷經數年考察和資料考證,終得結論:位於今該省南城縣境內的明益王藩府墓群所在地即是洪門發源處。陳江在其專著《“洪門”考源》文中指出,大約1644年秋,居住於南城縣的明益藩羅川王、永寧王等宗社黨骨幹建立了反清復明的秘密團體。他們以明益王藩府墓地“洪門”為秘密組織名號,帶有強烈的血緣家庭性質。明太祖朱元璋的六世孫端王朱佑檳就葬於南城洪門鎮,其嗣王子孫也相伴左右,並由此形成了一個面積達20平方公里的墓群。據陳江考證,洪門早期的核心成員除明益藩宗室子弟外,還吸收了方以智、艾南英、陳孝逸等有意逃禪遁道誓不降清的江南官紳文士參盟,並憑其巨大的影響力使洪門得以壯大,並派生出強烈的地緣文化色彩。
'編輯本段'孫中山與洪門
孫中山先生對於洪門也有他的說法,在他所著的《孫文學說》裡面有一段記載,原文如下:“洪門者,創設於明朝遺老,起於康熙時代。蓋康熙以前,明朝之忠烈士,多欲力圖恢復,誓不臣清,捨生赴義,屢起屢蹶,興虜拼命,然卒不能救明朝之亡。迨至康熙之世,清朝已盛,面明朝之忠烈,變殘廢殆盡。二三遺老,見大勢已去,無可挽回,乃欲以民族主義之根苗,流傳後代,故以反清復明的宗旨,結成團體,以待後有起者可藉為資助也。此殆洪門創設之本意。然其事必當極其秘密,乃可防政府之察覺也。夫政府之爪牙為官吏,而官吏之耳目為士紳,故凡所謂士大夫之類,皆所當忌而須嚴為杜絕者,然後其根株乃能儲存,而潛滋暗長於異族專制政府之下。以此條件而立會,將以何道而後可?必也以能全群眾心理之事蹟,而傳民族國家之思想。故洪門之拜會,則以演戲為之,蓋此最易動群眾之觀聽也。其傳佈思想,以不平之心,復仇之事以表之,此最易使士大夫聞而生厭遠而避之者也。其固結團體,則以博愛施之,使彼此手足相顧,患難相扶,此最合乎江湖旅客無家遊子之需要也。而終乃傳以民族主義,以期達其反清復明之目的焉。”
孫中山在和保皇黨論戰之後,覺得美洲的華僑比檀香山多。預備赴美洲宣傳革命。他知道美洲華僑力量的偉大,要加入洪門,因此在洪門前輩,孫中山的叔父鍾水養介紹,於1903年冬天,毅然加入了檀香山致公堂。這天同時拜盟的有六十餘人。就在國安會館(同興公司舉行入盟禮節。並由主盟人封孫中山為“洪棍”,洪門稱“元帥”為“洪棍”。)據傳當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