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部分(1 / 4)

小說:商海迷情 作者:蒂帆

扔了。真珍為了愛情和她父母抗戰了八年。去年,真珍又懷孕了,這回,她不想再去墮胎,一是年齡不小了,二是醫生告訴她若她再墮胎,有可能就永遠沒有生育能力了。若濤和真珍商量後決定先斬後奏,就把準備結婚的訊息散佈了出去,喜糖也撒了,喜帖也發了,喜宴也訂了,他倆就拿著喜糖喜酒送上她父母的家門,她父母不但不收,反而把他倆臭罵了一頓。

真珍有些忍無可忍地對她父母說:〃你們不願吃喜糖喜酒,我們不勉強,但你們把我的戶口給我,我們要拿到民政局去辦結婚手續。〃

真珍的母親說:〃你休想,我不會給你的。〃

真珍說:〃媽,你把戶口卡在你那兒有8年了,我要結婚是我的權利,婚姻自主,父母不能干涉。你不給我,我今天就不離開家門。〃

若濤見此情形就勸說道:〃我們走吧,你父母親正在氣頭上,等他們氣消了再來。〃

真珍硬是犟著說:〃我就不走,今天我死也不走,我已經等了8年了,我不能再等了。〃

若濤最後還是把她勸走了。

第二天,若濤獨自去了真珍父母家,把真珍懷孕的事情告訴了他們,並說了很多好話,直到婚宴的頭一天,真珍才拿到戶口,和若濤一起到民政局領取了結婚證書。

鏡頭閃回到現在:

夢心聽完若雲講的故事,說:〃這種例子很典型,你舉這個例子莫非是想為你和嚴浩找藉口,你既然這麼自信,我也不好再說什麼。〃

若雲說:〃我已不是很在乎去拿那張紙了,我以前也領過結婚證,又有什麼意思呢?只要他真心實意地對我好就行了。〃

夢心說:〃我認為那不只是對你好的問題,還有一種責任。〃

若雲激昂地說:〃我以前的老公對我負了什麼責任?你以前的老公又對你負了什麼責任?你怎麼還對婚姻抱有幻想?〃

夢心爭辯道:〃我不是對婚姻抱有幻想,而是對它寄予希望,對它充滿信心。如果一個男人現在都不敢對你負責,你還能期待他以後會對你負什麼責嗎?〃

若雲仍堅持己見地說:〃我不要求他對我負什麼責,只要他能專心愛我,對我孩子好就心滿意足了。〃

夢心說:〃你選擇同居的方式本來就與專心是相悖的,你們雙方都留有餘地,都有選擇權,這就是戀愛與婚姻的不同。〃

若雲辯駁道:〃我不覺著有什麼不同,結了婚難道就沒有選擇的餘地了?如果沒有,就不會離婚了。〃

夢心說:〃這其中的不同只有靠自己去體會,要不然相愛的人為什麼總嚮往能一起走進那神聖的婚姻殿堂呢?〃

若雲說:〃像我這樣有了孩子的女人,就不去奢望那麼多了,只要把孩子拉扯大了就行了,可能這就是我倆的差別。你想結婚,無非是想生個孩子,所以你對婚姻還抱有幻想。〃

夢心說:〃我想結婚並不只是想要孩子,我始終認為人就應該有個好的歸宿,不應該離過一次婚就對婚姻喪失信心。隨著年齡的增加,我更加地渴求有一個家。〃

若雲說:〃你的這種心理上的渴求我無可非議,可你有沒有想過,你離婚已有十幾年了,你在生理上接受過哪個來追求你的男人嗎?你既然渴求有一個家,為什麼又把自己封閉起來呢?難道你在生理上就沒有渴求過?這正常嗎?這樣長期下去會變態的。你和男的一接觸,就朝婚姻上想,就去想他適不適合做你的丈夫?只要不符合你心目中的條件你就不願與他深交,可你不和他生活在一起,和他朝夕相處,你又怎麼會知道他適不適合你呢?我認為兩人相互間的磨合很重要,同居是婚姻的前奏曲,我真為你擔心。〃

夢心搖搖頭說:〃我不贊成你的說法,要是條件都不合心意,還去和他同居,和他磨合,豈不是浪費時間嗎?〃

若雲說:〃像你這樣類似紙上談兵地選物件,至今也沒選上一個合適的,難道就不浪費時間?我們都是三十好幾的女人了,你怎麼還生活在幻想中?真是不可思議!〃

第十一章

心裡滋生出一種強烈的佔有慾

若雲見夢心沒有開腔,以為是自己把她說服了,也就不再繼續說了。實際上是夢心不想繼續與若雲爭辯,她考慮到今天若雲的心情本來就不太好。

嚴浩自他弟弟出事後,心情的確很壞。他不想把這種不愉快的情緒帶回家,若雲對他太好了,他不忍心去影響她,他希望她能每天都生活在快樂中,所以他才暫時住在單位上的那間單身宿舍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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