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忠福無奈之下,只好到北京找建設單位說明事由。對方也知道情況屬實,雖然雙方簽有合同,但是如果只是單方面強調合同,而不考慮實際存在的問題,顯然對雙方都有麻煩。最後北京方面從實際出發,補充了一個協議,東陽三建繼續抓緊施工,保證工程按時間、按質量完成,當然對方也要確保三建不賠錢。一個天大的麻煩,一轉眼就變成了柳暗花明★。
事情並非總是如此,同年發生在寧波的另一場麻煩,可就沒有這麼順當了。東陽三建是在樓忠福出任經理後才開始進入寧波的,經過一年多的開拓,1986年基本站穩腳跟,業務也開展得不錯。能成此局面,寧波施工隊長李昌仁功不可沒。這年他負責的一個工地,由於管理上存在眾多漏洞,工程還沒有完成一半,資金就超過預算。可是李昌仁還沒有覺察,這個情況是由公司會計發現的。根據會計的初步估計,整個工程可能要虧損50萬左右。
這個訊息在公司內部引起了極大震動,樓忠福立即從東陽總部派出“老建築”杜洪壽為組長的工作小組進駐寧波工地,一方面是核查賬目,另一方面是保證工程繼續順利進行。
但是工地一線民工早已成了驚弓之鳥。他們判斷,整個工程虧損這麼大,哪還有錢發工資,就算發得起工資也很低,趕緊走人吧!所以工作組還沒有到,他們就已經卷起包裹一鬨而散了。集體企業的靈活性,在這個時候成了一種“負優勢”。當然這也不能怪這些農民兄弟,他們不是國有企業的“工人貴族”,有國家的大樹可靠、有旱澇保收的鐵飯碗保障,他們才剛剛成為脫離集體的“自由人”,風險自擔、冷暖由己。
自由的和尚是可以跑的,但東陽三建的廟不能跑,樓忠福這個方丈更不能一走了之。工程還必須繼續,進度還必須保證。這不僅是虧損多少的問題,更是關係到公司信譽、名聲和未來發展的問題。這個燙手山芋,樓忠福和三建公司必須繼續抓著。東陽工人不願意幹,就到溫州、江西、安徽等地去找願意幹的人。為了穩定軍心保證進度,樓忠福下令保證工人工資及時足額髮放,幹一天發一天的工資,幹得快乾得好的還有獎勵。
最後,工程按時、合格完成,而整個工程虧損則是87萬元。87萬元正好是樓忠福1984年出任經理的時候,城關建築公司的資產總值。這一仗自然是損失慘重了。
年來年去,冬去春來。1987年,還是在寧波,東陽三建的麻煩又來了。這年8月,《寧波日報》頭版登出了一篇題為“黑手莫伸,伸必被捉”的新聞。熟悉中國政治文化的人,從題目一眼就可以看出這是關於官員貪汙的新聞。這標題本身就是一句20世紀50年代的毛主席語錄,所言說的物件就是開國第一貪汙案的主犯劉青山和張子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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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這個案子中,被抓的受賄官員是一個負責工程發包的老幹部,而行賄者中就有東陽三建寧波工程隊的副隊長。新聞公報之後不久,寧波城鄉建設委員會就展開建築市場的“治理整頓”工作,下令把那些“作風不正”的工程隊驅逐出寧波建築市場,其中東陽三建就是“被逐之客”。
“治理整頓”是中國上世紀80年代非常流行的一個政治名詞,也是非常流行的一種行政手法。這種從革命運動的傳統中演化過來的簡單化的“一刀切”運動,常常被應用來處理改革中出現的各種問題,特別是民營企業參與比較多的行業,而後果往往是“一管就死,一放就亂”★。寧波這次因貪汙案而起的建築市場的治理整頓,就是簡單化地採取“一刀切”的清退方式來治理建築市場的不正之風。
儘管這種行政手法有諸多的不合理,但是地方政府的行政權威是不容一個外地鄉鎮企業質疑的,更何況東陽三建寧波工程隊確實有行賄的“硬傷”。
寧波是東陽三建市場戰略佈局中的三大主戰場之一,樓忠福十分明白被逐出寧波市場意味著什麼。所以他趕緊向東陽縣建工局彙報情況,希望透過體制內對話來化解這場危機,但寧波城鄉建設委員會不為所動。
樓忠福的腦子立即轉到另外一個渠道上去了,他想到透過新聞輿論的力量來改變寧波建委的決定。因為這次清退行動的影響面是巨大的,不僅東陽三建,還有其他一批建築工程隊,一批工程專案的建設方的計劃也被打亂了,而且這些都是寧波市的單位。
新聞記者瞭解到情況後仗義執言、主持公道,一連發了數篇報道和評論,分析和點評寧波建築市場“治理整頓”措施的是非得失。這些文章一下子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