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租一間二、三十坪的中古公寓來住,應該不成問題,唯一的問題在於得花時間去找。
可惡,她明天有工作,根本就沒時間去找房子。如果那個男人真在離婚後,立刻翻臉把她們趕出來的話,她們母女三人難道真要流落街頭嗎?
“常峰,你家裡有網路吧?待會兒計算機可不可以借我上網一下?”她開口問道。
“你想做什麼?如果是想要上網找房子給阿姨和勤芳住的話,那就不必了。”
常峰看了她一眼,淡定的直言。
“為什麼這樣說?”段勤心疑惑的看著他。
“因為已經有房子了。”
“已經有房子了?”她呆呆的望著他,一副聽不懂這句話是什麼意思的表情。
“對。”她繼續怔怔的看著他。過了一會兒,她才小心翼翼的問他,“你該不會是想把我媽和勤芳一起接到你家住吧?”
以他對她的好,她總覺得他極有可能這樣做,但是她怎能這樣麻煩他?在明知道其實他有那麼一點點小孤僻,不喜歡和別人一起住之後?
雖然她不包括在“別人”之內,但是媽和勤芳絕對算是,因為就連他父母都算是別人,所以絕對不能方便了她們自己,卻難過了他。她堅定的忖度著。
“不是。”
他的回答讓她小松了一口氣。因為如果他堅持要這麼做,老實說,她很懷疑自己有辦法改變得了他的決定。她還滿常在不知不覺間被他牽著鼻子走的。
“那哪來的房子?你有認識的人想要出租房子嗎?怎樣的房子,租金會不會很貴,地點大概在什麼地方?”
“想去看看嗎?”他反問她。
“如果可以,當然想。但是這麼晚了,方便去看嗎?”
“屋主說可以。”
“你連電話都沒打,不要亂說話尋我開心。”段勤心無力的白了他一眼說,繼續煩惱找房子和搬家的事,沒再理他。
過了一會兒,車子開進地下停車場,到達他家。
段勤心已決定待會兒一定要上網找房子,如果有看中意的,明天早上再打電話叫勤芳請一天或半天假去實地勘察,中意就直接簽約租下來。當然也有可能不喜歡,所以她得多找幾間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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