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部分(3 / 4)

跟季濤年齡太小,所以給他們倒的是白水。

“季廠長,我就直接說好了,今天來就是主要想給你談一下生意的事情。”方林開門見山的說道。

“好,你說。”季*聞言坐直身體,其實他在剛才看到幾人過來的時候,就知道這次的訂單有望。

喝了一口水,許明華說道:“在談合同這前,小濤說有事想請季廠長幫忙?”

“啊?”沒想到自己方林突然提到自己,季濤撓了撓頭說道:“你們先簽合同吧,我等會兒再說也可以的。”

“沒關係。”季*笑說道,“小濤你說。”

“哦,那我就說了。”咳嗽了一聲,季濤開口,“我就是想問一下,*叔廠裡還缺不缺人?”

還缺不缺人?季*心想他廠裡的確是有一個員工要辭職,但是他本家的哥說想來,不過他這個時候不可能會笨的說出來,所以他就笑著問了一句:“小濤的家裡人或是親戚想過來嗎。”

“嗯。”季濤點點頭。

“這樣啊。”季*想了一會兒說道,“的確是少一個幹雜活的。”

“幹雜活的啊……”季濤的表情有些猶豫。

看到季濤的表情,季*加了一句:“其實廠裡的雜活並不太多的,空閒的時候還是可以學學電焊啥的。”

聽到季*這麼說,季濤就知道他是準備讓自己往裡塞人了,還不會只讓他打打雜,而是會教他一些真正技術的東西。

只不過,他只給了自己一個名額,所以到底是讓自己爸去呢,還是讓三叔去?

作者有話要說:第二更送上~~~~~~~~~~

☆、第一桶金(完)

最後;季濤還是決定把這個機會給他爸;倒不是他偏心啥的,而是因為他已經在心裡為他三叔安排好出路了。

季濤這輩子是希望能開一家起重廠的,到時候他是想讓他三叔能在廠裡做個工頭,依他三叔的能力將做行車的手藝融會貫通還是不難的。

只不過上輩子起重廠剛實興的時候,因為進廠要交二到三千的壓金,頭幾個月還沒有工資;三叔一家人又都靠他一個人養著;所以他才沒有選擇去廠裡。

等到最後賣菜的生意慢慢的不行,白鐵活也掙不了幾個錢的時候,他才去廠裡上班;好在那個時候進廠已經不需要壓金;頭一個月也會有一千多的工資。

但那個時候他的歲數已經大了,而且廠裡到處都是老師兒(就是對於行車不管是電焊,還是組裝之類的都很上手,基本上什麼都會的人),所以他在廠裡也就只能做栽板、打磨之類不需要技術含量,但卻很累的活,而且工資長的也很慢。

但是上輩子沒把握好機遇,不代表這輩子也不行啊,到時候就算自己開不了廠,憑著人脈也能把三叔塞進去,只要他能學成手,就算做不成工頭當個老師兒一個月也能掙四五千。

考慮好了之後,季濤就告訴了季*自己的想法。

“想讓你爸過來廠裡上班?”

“嗯。”季濤點了點頭,看著季*說道,“*叔你看怎麼樣,如果不行的話就算了。”

“當然可以,正好廠裡有個員工要辭職了。”季*笑著回道。

“那工資……”這次開口問的是放下茶杯的方林。

“工資嗎……”季*考慮了一下,“這樣,頭一個月六百怎麼樣。”

季濤聽了點了點頭,對於這個數他挺滿意,他爸賣一個月的菜也就六百,這還是每天生意都穩定的情況下,萬一哪天生意不好,有時候一天還賺不到二十。

而且季*的意思也很明顯,以後肯定是會漲的,頭一個月什麼都不會開二十也正常。

談完了季濤爸爸的事情,接下來就是合同的事情了。

其實電動葫蘆差不多都是大觀價,每個廠裡的價錢都是差不多的,跑起重的業務員個個都精明的不行,價錢肯定是會事先經過多方打聽的,更不要說方林還不是新手。

所以價錢很快就訂下來了,十六臺電動葫蘆,訂單上的價格是一臺一千四總共22400塊錢的交易額。

除了這個,合同中還強調了甲方(季*)必順在三天之內供給已方(方林)十六臺電動葫蘆。

出售之後如果發生由於電動葫蘆質量引起的問題,已方需負全責。

簽完合同之後,不管是方林還是季*的心情都很不錯,本來季*是提議請幾個人吃一頓飯的,不過卻被方林婉拒了。

雖然電動葫蘆的問題解決了,但還有運輸以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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