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事了,不用怕。”櫻百戀輕輕拍了拍宋晴晴的肩,看著小混混躺滿一地,不停地哀嚎,眼中閃過一絲驚色,暗贊這郭暮和丁炳陽好身手。
雖然,在小混混們衝來的時候,郭暮雙臂亂舞打得毫無章法,像似王八拳,但每一拳擊出必定有人躺下,而丁炳陽用腳胡踹,每一腳踹到的都是人體最脆弱的部分,根本不是街頭打鬥累積獲得,而是受過極其嚴格的訓練!
不到半分鐘時間,帶來的二十多個人就被對方瞎胡鬧一般放倒在地,龍耗子看情況不對,扭頭就想跑,剛一轉身,迎面就看到一個黑乎乎的東西擊來,還不來得及做反應,整個人已飛了出去,撞到路邊的綠化樹,昏厥在地。
“想跑?老孃當年在酒吧跟人打群架的時候,你丫的還上幼兒園吧?”潘芸手提著拎包,一陣嬌笑。
一個小混混都沒衝到自己面前,就被放倒在地,陳洛目瞪口呆,眼中的郭暮、潘芸、丁炳陽,變得極其陌生,根本無法與銷售部辦公室內的三人聯絡到一起。
正文 第二十六章 誰是主宰
擊潰這群街頭小混混,陳洛等人沒有原地逗留,立刻帶上受驚不小的宋晴晴,上了丁炳陽的捷達,駛離衝突現場。
在車上,陳洛向宋晴晴詢問到底發生了什麼事,但宋晴晴顯然不願提及,只是縮在櫻百戀懷裡,閉著雙眼,一言不發。
時間不早,潘芸向陳洛使了一個眼色,接著提議先讓宋晴晴住到她那,免得遭到小混混的騷擾。
陳洛心領神會,知道宋晴晴需要人慢慢開導,女人之間的交流,比自己的追問更合適,對這個提議沒有異議,而櫻百戀被宋晴晴抱得緊緊也不便掙脫,藉機也跟著去了潘芸家……
雙休日經過與潘雲電話聯絡,陳洛粗略知曉事情的始末,並且還得知,有了妥善的處理。
宋晴晴的哥哥宋國青在一家夜總會當經理,前些日子,因為幫一個坐檯小姐,跟客人發生了爭執,不小心傷了人,連夜帶著那坐檯小姐逃離了雲海市。
而被傷的客人有點背景,逼著夜總會要人,迫於無奈,夜總會老闆只得派手下馬仔盯著宋晴晴,隔三岔五的騷擾一下,催問宋青國的去向。
在鮮花店,那兩名馬仔多日來問不出宋青國的下落,很是煩躁,又見宋晴晴生得美貌,按捺不住想要非禮,卻被陳洛看個正著,引發衝突,隨後慘遭郭暮等人一頓修理。
恰好,潘雲的一個遠房親戚當派出所所長,那家夜總會正好在其轄區管轄範圍之內,第二天就約見了夜總會老闆,對方理虧,答應不再糾纏宋晴晴,事情基本上得到了解決。
宋晴晴暫時沒了麻煩,但陳洛還是心有疑問,坐辦公室的郭暮等人,在鮮花店怎麼會表現得如此神勇,徒手擊退眾多持械的小混混?
過完雙休日,一上班,陳洛開完酒店一週例會,熬不過心中的好奇,借用傳達例會指示的機會,去往銷售部辦公室。
將會上的情況做了簡單的通報,陳洛掃一眼靠在牆角的丁炳陽,笑道:“丁哥以前練過吧?鮮花店門前,我是看得熱血沸騰。”
丁炳陽聽到陳洛的誇讚,漫不經心地擺擺手:“信不信,我以前是混道上的?幾個流氓而已,小菜一碟。”
陳洛看向潘芸。
“陳洛,你覺得我像個良家婦女麼?經常出入酒吧、夜總會那種地方,打架看都看會了,只不過掄了那小子一皮包,小意思啦,其實我擅長的是板磚。”潘芸滿不在乎的說。
不等陳洛看向自己,郭暮將手中的潤唇膏往桌上一放,細聲細氣地道:“敢娶非良家婦女的男人會是等閒之輩?別看我外表比較娘,骨子裡還是個爺們,遇見不平事,還是能吼上幾嗓子的!”
櫻百戀見陳洛的目光移到自己身上,明白他對自己也有疑問,估計是當時表現得過於鎮定,完全不同於一般的女生,微笑著解釋:“當時,我嚇都嚇傻了,只懂得拉著宋晴晴往鮮花店裡躲,見義勇為可沒我的份,充其量就是一個打醬油的。”
沒想到,櫻百戀這個大美女還很風趣,郭暮等人一陣大笑。
陳洛笑著搖搖頭,不再追問。
將近一年時間,與郭暮、潘芸、丁炳陽除了在酒店共事之外,下班後,基本上沒有交集,出去聚會的次數屈指可數,他們有著怎麼樣的生活和過往根本不瞭解,也沒有必要去了解,只要在上班的時候,做好分內之事就行了。
“櫻百戀,你來我辦公室一趟。”陳洛把話說完,轉身出了辦公室。
櫻百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