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是一方主動一方被動,就有不平等成分。
有“人生得一知己足矣”之說,說明知己的可貴和難得,但也把“知己”概念絕對化狹義化了。我早年對知己卻沒有體會也沒有明確嚮往,後來從文,開始研究社會研究人,注重追求真理、探索人生、審視歷史、鑑別文化,自覺得常有感悟、發現、新見,便有收穫的喜悅。與人交談、做講座,或寫成文字,讓人傾聽和閱讀,希望得到認可、贊同,希望得到感情的交流、思想的共鳴,是自我精神需要;這種交流與共鳴是聽眾和讀者的呼應,他們不是為了當我知音、知己,是對我所講所表露的思想、情感作出的自然反應。我做講座和寫文注重雅俗共賞,希望能讓多層次聽眾和讀者接受。各種層次各種觀點的人理解、認可和收穫的程度,可能也有千差萬別。有人能理解我百分之六十、七十,就該引以為知音了;若有能理解我百分之八十的,那是我特大的幸運;我不妄想別人百分之百地理解和認可,那是不可能的。認可、贊同我百之或四十或三十或二十或十的,甚至只有五或四或三或二或一者,也都值得我珍視;我不能因為有了百分之八十理解我的知音,就不在乎理解百分之五十以下相對大量的聽眾和讀者,他們都是我不同程度的知音,或者說是有我知音的成分。為守住一兩個知音而忽視多位讀者,我的思考和發現也就喪失了社會意義和人生價值。我是絕不會“焚稿謝知音”的。
反之,我也願當“鍾子期”努力理解別人,如遇我可聽懂的而又欣賞的“高山流水”,對方又有一定品位一定修養,我也情願成為其知己,願意投以真誠。
咀嚼“知音文化”(3)
我還以為,知音與知己並不完全可畫等號,“音”該是知識才能學識,“己”該理解為包括整個人的思想、精神與情感。知識、才能,與修養、品性還是兩回事。我曾在《牽牛花性格》一文中說過,知才、識才,並不一定愛才,龐涓識孫臏之才,應算是知其音者,卻要陷害孫臏;曹操知楊修之才,也可謂知其音,卻要殺楊修。知音只能解釋為懂得和理解,並不等於知心;知心還要有雙方真情的投注,要情深意篤,惺惺惜惺惺,互相勉勵、共同長進,不諱短護短,能赤誠相見,達到高度信任。要達到胸襟相同情操相近,這確實難了。我雖非大才,知我七分對我只有三分感情倒有四分妒意者不是不可能有,知我三分卻對我有七分感情毫無妒忌者也會有,在我看來後者應比前者可貴。我盼有與我互為相知八分以上的知音,又互相投入全部信任和情誼,是可以交心的知己意相合、心相印、情相投,達到相互知心的程度,不輕易受讒言挑撥而生疑。莎士比亞筆下的奧賽羅,深愛美麗忠貞的妻子黛絲德莫娜,然而聽信了部下讒言,竟殺死了她……其實這說明他對妻子品行並不真瞭解,沒有達到知心和信任的程度,也可以說,他對妻子黛絲德莫娜的那份愛,實質很淺薄。朋友關係,也應與這同理。我曾幾次被別人蓄意挑撥歪曲事實,被“朋友”當仇敵,那是對方對我沒有真正信任,不想想我可不可能是那種人,為什麼要那樣做,有什麼動機什麼目的;不想想傳話者是什麼動機,所傳是否有所篡改歪曲壓根兒顛倒了黑白……這種輕信,其實是低估我的人品,有時很傷人心。
知音,可推而廣之為知才。馮夢龍在小說中還說道:“恩德相結者,謂之知己;腹心相照者,謂之知心;聲氣相求嗜,謂之知音,總來叫做相知。”很值得玩味。
“路遙知馬力”、“疾風知勁草”,會說的人多,能這樣堅持這份信念者真少啊!這也說明遇上真正的相知之難。我當然期盼還能遇上知己、類知己,那是會很幸福,也會萬分珍惜;即便今生不能遇上,至少我還有儘自己人格和智慧探索所得的點滴思想光亮,當代有許多不同程度知我者(盼望後世還有),我也就感到有安慰了。求能知心,確實更難。
俞伯牙與鍾子期的知音之交,似乎沒有說明這些內在規律。
國民崇拜“知音”兩千多年了,儘管有多少權威經典記述過它,其實只是個空泛的概念,我不會再迷信它,更不贊成亂提那種無知的“知音文化”。 《思考》作者創造的“知音文化”這個名詞,其實並不懂文化是什麼。而當代一種很嚴重的流行病,就是善於給什麼都加上“文化”的冠冕,於是,滿世界都是文化招牌、文化口號、文化名稱、文化概念;而這些喊口號、取名稱、扛招牌、提概念者,卻往往壓根兒不懂具體的文化核心、文化靈魂、文化品質、文化是非。文化在被當爛膏藥到處亂貼。
當然我也承認,國人那種千年信仰是巨大的磐石,絕非我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