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寒楓醜事敗露,和卞家員外臨時起爭執,錯手殺人而已,無需考察動機如何。”
陳劍臣追問:“可胭脂未曾親眼見到兇手相貌乃是不爭的事實,僅憑一隻繡花鞋就定案,大人難道不覺得武斷了些嗎?”
許知府勃然道:“繡花鞋是物證,胭脂是人證,物證人證俱在,再簡單不過。本府不需要你教我辦案。哼,如果不是看在橫渠先生的面子,豈容你在此大放厥詞?”火藥味漸濃,顧學政忙起身做和事佬:“夢澤不必動氣。”一邊朝陳劍臣做了一個眼色。
陳劍臣心中黯然一嘆,覺得自己有時候的想法還是過於單純天真了,沒有絕對的力量,單憑三寸不爛之舌就想扭轉局面,實在算是可笑的事情。‘秀才遇到兵’和‘秀才遇到官’的道理大同小異,當彼此的身份力量相差不成比例,就算說得再多,也是浪費口舌,難以打動對方的思維念頭。
同一句話,由不同的人說出來,分量大不相同。如果是顧學政親口請許知府寬限幾天,或者許知府會認真考慮,然後再回答可否。只是以顧學政的身份立場,這樣的話他顯然不會輕易說出口的。
顧學政寧願被御史參奏,也不願輕易介入一宗惡性殺人案件中去這是衡量利弊所得出來的最佳選擇。
故而,有些話只能陳劍臣自己說出來。
他的話,許知府聽在耳朵裡,自然被當做成是無知小兒的臆斷之詞,不予理會。
剎那之間,陳劍臣油然生出一種蕭索之意,再待下去也沒什麼意思了,便告辭離開。
他走後,許知府猶自有些惱怒:“惜朝,真搞不懂你和先生為何會推薦此子進國子監,依我看來,不過一愣頭青而已。”
顧學政擼須一笑:“前些日子我自己也不懂,不過現在反而有些明白了。”
“哦,為何?”
“不畏權貴,據理力爭,頭角崢嶸,好讀書,必求甚解。這,正是先生年責時的模樣呀。”
許知府眉頭一皺:“你言下之意,難道也同意我寬限十天,重審此案,然後再上報朝廷?”
顧學政一攤手:“不在其位,不謀其政呵呵,我相信夢澤你斷案如神,是絕不會武斷判決,冤枉好人的。”
許知府聽出了他的弦外之意,心裡不禁腹誹一句:老狐狸!
第二百一十三章 五天
出到外面,人聲寂寥,陳劍臣長長噓一口氣,雙眼習慣性的眯了眯。頭頂上的天空已陰沉得不像樣子。暴風雨將至,街道上攤子早收得差不多了,而行人們亦早早趕回家去,於是留下一條沉寂的街道,無聲地迎接所有無法避免的一切。
嬰寧勸道:“公子,其實你並不必要一定要這樣。”
陳劍臣自理解她的意思,仰頭忽地粲然一笑:“我知道,只是盡人事耳。”小狐狸心中觸動:‘盡人事耳’,不說‘良心道德’那些玄虛的話,也不用說‘為民請命’之類的大道理,這,就是公子的原則底線。
驟然又想起當日在楓山,自己被狼妖追殺,偶遇陳劍臣,當時為什麼公子會不畏惡狼,毅然出手相助呢?
其實對於這個問題,小狐狸一直都想問,只是話到嘴邊又吞了回去,現在,她突然間明白了…
不是公子憐愛小動物,同情心氾濫:更不是他心血來潮,多管閒事,而是很簡單的‘盡人事耳’儘自己當前的能力,能做到什麼地步就儘量去做到。
說起來簡單,做起來難,能一直堅持原則更難。因為人天生便有懶惰的念頭,更有親疏之感,總會懷有‘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主張。
難道公子能修煉出正氣,也是因為擁有這一份脾性嗎?
小狐狸浮想聯翩。
“走吧!”
陳劍臣邁步走下臺階,許知府口風不肯鬆動,如果他判決公文即刻稟告給朝廷的話,自己還真沒什麼法子阻止,總不能事事都讓嬰寧出手,因為善後問題十分嚴重,牽涉深遠,會連累死人的。
這事和聶志遠那事的性質不同,遭遇更不相同,可供迴旋的餘地不大。就算用非常規手段救得蕭寒楓出來,他亦是如行屍走肉般,生不如死了。
兩者剛走下臺階,後面一小廝忽地跑出來:“公子,這是我家老爺吩咐小人交給你的。”
遞過來的是一張便箋,上面寫道:五天。
字寫得很端正,有力,是顧學政的字。
嬰寧探頭一看,心思敏慧,驚喜的道:“他們答應了?”
把便箋撕碎,丟掉,陳劍臣‘嗯’了聲,這個結果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