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1 / 4)

小說:膽小鬼(08.03) 作者:套牢

驚蟄

文/小妖尤尤

鬥指丁為驚蟄,雷鳴動,蟄蟲皆震起而出,故為驚蟄。

1。

這個城市,高樓大廈,車水馬龍,每到晚上,霓虹燈就肆無忌憚地閃爍著,有人燦爛在燈光下,有人黯然在角落裡;有人被萬眾矚目,有人總被視而不見。

就譬如,你聽得到春雷乍動,卻聽不到泥土深處那些卑微生命的顫抖一樣。

快到驚蟄了,它們蠢蠢欲動。

我,亦蠢蠢欲動。

我,你看不見。

即便我們擦肩而過;即便我就站在你對面;即便我對你眨眨眼睛;即便我對你露出微笑;或者我對你怒目而視;甚至我衝你揚起尖刀;你依然看不見我,你必須相信,這個世界有些人,你可能永遠也看不見。

雖然,他們,哦不,是我們。我們是那麼地渴望被看見。

雖是春天,但桃花未紅,梨花未白,倒春寒倒是有點來勢洶洶。我裹緊了大衣,走在回家的路上。人們從我身邊匆匆流過,卻沒有人能看到我。

天橋上小乞丐百無聊賴地靠著欄杆,從破敗的小棉襖裡扯出發黃的棉絮,一縷,又一縷。我響噹噹地扔了個鋼崩兒給他,可他依舊扯著棉絮……他看不見我。

回到家,餐桌上放著被吃過的飯菜,老媽像以前的每一天一樣煲電話粥,我默默地吃飯,然後默默地離開餐桌,潛伏到自己的臥室……她看不見我。

每到夜深人靜的時候,我總覺得有什麼東西在身體裡不安地蠕動,從舌頭、到喉嚨、繼而是心、肺乃至全身的每一個毛孔,每一個細胞。

它們就像泥土深處的蟲子們,不安、騷動卻又期待著春天的到來。

它們慫恿著我應該做點什麼。

因為,快到驚蟄了。

2。

可是,一切都是那麼理所當然,就好像,蟲子們理所當然被莫名其妙地踩死,而我我理所當然是一個看不見的人。

早晨,我義務清掃了樓道,但沒有人發現樓道比以前更乾淨了;

上午,我為單位每個人衝了一杯咖啡,卻沒有人抬頭看我一眼;

晚上,我給老媽做了晚餐,可老媽依舊煲著電話粥。

難道,一個看不見的人所作的一切也不會被看見麼?難道,蟲子們就應該卑微地活著麼?

不,不是那樣,一定不是。不信你看,那些害蟲們總是備受矚目。

俗語說: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

一定是這樣。

3。

應該沒有什麼比殺人更壞的事情了吧?

天剛剛擦黑,天橋上的小乞丐依舊坐在那裡扯棉絮,地上零零散散地落了一片,彷彿他的生活裡,只有扯棉絮這一件有意義的事。

我蹲在他面前,他抬頭看了看我,可是目光卻穿透我的臉,瞄向了遠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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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節:驚蟄(2)

〃你能看見我麼?〃我有些忐忑地問,如果他回答〃能〃,我就決定不做害蟲。可是,他收回目光,又不管不顧地繼續扯棉絮了,這讓我很悲憤。

沒錯,是悲憤。這個世界上,還有什麼比一個看不見的人更加可悲的麼?

我從懷裡掏出毛巾,一手握住他的小腦袋,一手捂住他的口鼻。他只是略微掙扎了一下,目光望著我身後的遠處,閃過那麼一絲慌亂,繼而就一動不動了。

我記得,當時,有一對情侶在天橋的廣告牌下親吻,還有一個夾著公文包的人匆匆走過。可是他們沒看到。

不,不是沒看到,而是看不到,誰會看到一隻卑微蟲子的死去呢?

那一刻我流淚了,我突然明白我殺錯了人。

因為,那個小乞丐,也是一個看不到人。

他們看不到他活著,也看不到他死。

我殺死了自己的同類。

4。

驚蟄,那些沉睡的昆蟲螻蟻卑微地甦醒了,默默地出動了,沒有人注意到角落裡的它們,就像沒有人看到我一樣。

我恨那些光鮮奪目的人們,因為我嫉妒他們。此刻,只有毀滅他們,才能證明我的存在。

第一個,是一位美麗的少女,她無論走到哪裡,都能吸引眾人的目光。我悄悄跟在她身後,她並沒有看到我,依舊哼著不知名的流行歌曲,像一隻招搖過市的蝴蝶。刀是從後心插入的,當場斃命。那一刻,我覺得自己是真實存在的,倘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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