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做明法,就是考刑律的。所以書生研讀案子也不奇怪,就像現在法律大學中的學生一樣。
蕭家鼎便道:“這案子,關鍵看這個小妾的身份。看看她是不是具有主人的身份。”
唐大郎點點頭:“這個自然,小妾算是主人還是奴婢,刑律並沒有規定啊。”
“怎麼沒有規定?中就有啊。——只要是‘不合分財’的,便不是主人。媵和妾都不能分得家財,所以他們不是主人。”
“是嗎?有這規定嗎?”
蕭家鼎看得是後世整理的東西,其實他也不知道這個時候是否已經出來了這個規定。不過唐律唐令太多了,有數千條之多,一般人不容易找到的,所以他硬著頭皮道:“當然有。你可以去翻啊。不過,這個案子雖然這個小妾不是主人,但是他能不能按照主人對待,還要看她的兒子的地位。——這個小妾跟主人生下的孩子,在家裡是否算是主人?能不能分得財產?”
唐律中的的主人,包括一家人中所有的人,如果分家,可以分得財產的人。
唐大郎道:“是主人,這財主已經公開說了,這是他的兒子,將來他死了之後,要讓這個兒子跟他其他的子女一起分他的遺產的。”
“既然這樣,這個小妾就應該屬於主人。那幾個僕從應該按照奴婢謀殺主人處死。”
“哦?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