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4 / 4)

小說:食色春光 作者:京文

開的抄手根本就沒個吃。而北方的餛飩皮略厚,個個包得像小元寶似的,煮出來好看,時間只要不太長,輕易不會泡軟,吃起來口感也更勁道。所以,在後世林貞娘更喜歡吃北方的餛飩。

今天這餛飩餡算是大了,可是味道卻沒有那麼鮮。湯頭倒還好,有雞湯的味道。照攤主的說法,這湯是老雞湯,又濃又香,但林貞娘吃得出,這不過是用雞熬的高湯兌了水。像這樣的高湯,一般都是炒菜時來提鮮的。在沒有味精、雞精的大宋,更是如此。這高湯一熬上,就得天天加溫熬個開,時間略長時還得把裡頭的雞或是肉骨頭重新換了。像現在這餛飩湯,高湯用的雞可能時間略長,味道就沒有最初的鮮了。

但像這樣的小吃攤,肯用高湯來作湯,也算是下了本錢。看小桌邊上坐了吃客,也知道這家餛飩攤還算受歡迎了。

林貞娘捧著碗,一邊吃一邊四下張望。

現在這個時候,瓦肆中的勾欄還不是表演的時候,所以來看熱鬧的人並不多,過往的不是那些喜歡在街市瓦肆徘徊的閒漢,就是在瓦肆裡表演的藝人。

光是坐在這兒這一會兒功夫,她就看到好幾個穿著短衫的少男少女經過。一身勁裝,看起來很像後世的功夫服,但又略有不同。只是手腕和腳腕上,都是有護腕束緊的,男的穿的是平底的快靴,女的則是一雙天足,或粉或紅的繡花鞋,毫不在意地露出來。

這時候,還沒流行纏小腳。聽說,只有那些當紅的小姐為了讓腳看起來更纖瘦,才會纏上腳,但也只是纏得細了而非裹成畸形的三寸金蓮。

不過,就算不裹腳,一般良家婦女也會穿著長裙,把繡鞋掩在裙底,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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