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為寫狼的文字更加熟悉。小說既寫狼的兇殘、貪婪的本性,也寫狼的狡猾、精明以及其護犢的本性和團隊精神。小說的開篇處,為“我”與小格桑一次放羊時遭遇狼群,爬上了樹,狼群架起了狼梯進行攻擊的場面,頗為有趣;小說的103節“授課的狼”為老狼教授小狼捕食的場面,則更是別開生面;當然,像“決戰巔峰”章節,寫外來狼與本地狼兩個狼群對決的場面,更是讓人驚心動魄。如果作者不熟悉狼與狼群,是寫不出這麼精彩的描寫狼的種種文字的。
小說中關於藏族牧民多吉大叔以及作為他反襯的扎西木大叔的形象刻畫也是頗具匠心的。肖兵所投奔的多吉大叔,是一個典型的藏族牧民,他在草原逐草而居,放牧為生,跟小兒子格桑和母獒大黑相依為命。他為人正直、豪爽、樂於助人,也堅持正義。他懂得草原的生物鏈,這是他從生活中體會出來的,當他把被遺棄在狼窩裡瀕臨死亡的小狼崽抱回家來養時,對不理解的小兒子格桑說起了這樣一段話:
“孩子啊,現在草原上的狼一天一天地減少,野兔子在一天一天地增多,咱們的牧場眼看就要荒了,如果牧場荒了,又拿什麼來餵養咱們的羊?咱們是牧民,為了喂壯咱們的羊,咱們打狼殺狼,但有時候,也必須救狼護狼。 ”
這一番話,透出一種關於草原生物鏈的哲理,也表現出一個普通藏族牧民的聰明。作者在藏族牧民身上花費的筆墨雖然不多,但由於善於運用點睛之筆,達到很好的藝術效果。
作者筆下的肖兵,雖是為了療傷和好奇才在退伍後到藏南草原生活,實際上,肖兵在草原的一段生活,使他從草原牧民身上學到很多。肖兵愛草原,請看這麼一段關於肖兵眼中美麗草原的描寫——“遼闊的大草原像一塊碧綠無邊的大毯子,遠處起伏著一個個山色,藍天、白雲、一個藏族老人,一個年輕孩子,一個穿著綠軍裝的我,一群白羊,一隻藏獒,在一片汪洋般的綠色中向前移動。你想象不出,那有多麼美,美得讓人心醉,連草原上的風和空氣都帶著一種撫慰人的溫柔。 ”讀著這麼一段描寫大草原美景的文字,你不感到心曠神怡嗎?
看來,《獒》的成功秘訣在於,作者不是以獵奇的心去寫獒、狼等動物;也不是以獵奇的心去寫牧民和草原,而是愛他們,寫出動物的通人性之處。這一點,是值得提取的。 txt小說上傳分享
北京晨報:子非獒,焉知獒之勇
●韓浩月
2008年11月23日
我沒見過真正的獒。但央視的一檔記錄節目,曾播過一次獒的故事,那隻獒,因為大家庭裡的兒媳婦偶然的一個舉動傷害了它,從此兩者結下樑子,死活不認對方的賬,鬧出了不小的“家庭矛盾”,為了維護獒的家庭地位,公公不惜和兒媳婦翻臉而離家出走……最後,兒媳婦終於認識到了獒的忠誠和聰慧,發出了求解訊號,獒也接受了她的歉意,安心被她牽著走在巷子裡的情形,令人分外感動。
這份感動同樣出現在了閱讀網路小說《獒》的時候。現在網路上“標題黨”橫行,為一部長篇連載小說起一個字的書名,如果不是內容具備充分的自信,是很容易被埋沒在位元海中的。而事實恰恰相反,《獒》在中文網路被越來越多的網民所關注併成為閱讀熱點,也說明無論什麼時候,那些真誠的文字都會為人們所發現和認識。閱讀《獒》所得到的一個強烈訊號是,這些都是作者曾親身經歷過的事情,以作者質樸的文筆看,他尚且還不能夠熟練地虛構這樣一部長篇大作出來。
自小說開始,作者華文庸便對書中的絕對“女主角”賦予了不一樣的情感。因為受傷痛困擾,“我”不得不從軍隊退役,退役前戰友要介紹一個“女朋友”給他,她便是“我”退役後家也沒回便去看的“黑子”,於是,作為一個特種兵的“我”和作為一隻藏獒的“黑子”,就這樣開始了相互認識、瞭解並且並肩作戰的緣分,他們同樣的勇敢善戰,同樣的忠誠善良,他們身上所具備的共同品質,讓人和動物之間擁有了無法用語言形容、也不必用語言形容的默契情感。
《獒》是一本快節奏的小說,沒有拖泥帶水的情感鋪墊,也沒有囉裡囉嗦的臺詞對白,直接進入主題是這本書的寫作風格,因此很奇異地具備了武俠小說的閱讀感受。同武俠小說一樣,頻頻出現的戰鬥場面充斥著這部小說的整體內容,能在幾十萬字的篇幅裡,將獒與狼的爭鬥場面寫得不重複、不乏味是相當困難的,但我刻意地查閱對比了一下,基本沒有雷同的場景。近乎白描的寫作手法,讓讀者有身臨其境的閱讀快感——這也許就是網路文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