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我知道。”
“你不能一個人繼續住這裡了,有別的地方去嗎?要不要搬我那去住?”
“不用。”
“搬了新地方給我打個電話。”
“好。”
只好給彭博打電話。彭博是我為數不多的幾個好朋友之一,大學四年我和他還有王勁松一直住在一起,我們三個都是從中國大陸來的,他學醫,還有另一個四年,王勁松學puter,現在接著在讀研究生,只有我畢業出來工作了。我畢業後搬了出來,勁松搬去和他的girlfriend同居,彭博還住在原來的地方。
“這麼早,什麼事?”彭博大概還沒起床。
“你那還有空房間嗎?我想搬過去住。”
“怎麼了,一個人住不習慣是不是?”
“到底有沒有空房間嗎?”他要說沒有,就是上天要我搬去和方文凱住。
“算你小子運氣好,剛好有一間。你什麼時候搬來?”
“現在!你快過來幫我搬家。”
“怎麼說風就是雨的,這麼立馬就搬,說,出什麼事了?”
“你先過來幫忙,等我有空再告訴你。讓勁松也來,我今天一定得搬過去。”
彭博和勁松來幫忙的時候,Steve已經幫我把要搬的東西抬到樓下,以免他們看到我“喋血”的房間,並囑咐我不要和任何人說這件事,尤其不能和方文凱說。所以對兩個朋友我只說不想再一個人住了。
“這小子一定半夜看鬼片把自己嚇著了!”
我乾笑了兩聲,不置可否。
忙了一天,終於把該搬的東西都搬過去了。彭博還住他原來的房間,我原來住的房間被一個鬼佬佔了,勁松原來的房間還空著。那鬼佬名叫Kyle,醫學院的高材生,和彭博同一個導師,比彭博高兩屆,很受教授的賞識,今天在醫院實習。現在還有一個空房間要歸功與他。原來那個房間他說他弟弟要來住,交了三個月定金,就在昨天晚上才說他弟弟又不來了,如果可以請租出去。居然就巧到了這種程度,第二天我就要搬進來。
晚上,見到Kyle。Kyle褐發碧眼,長得很漂亮,比我高一點點,帶眼鏡,很斯文的樣子。我先和他打招呼,向他道謝。
“No,no, I thank you。”Kyle 說,如果我不來,他就要一直付兩份房租了。
真實在,一見面就提錢。我連忙把房租交給他。
躺在床上,我失眠了。到底要不要給文凱打個電話呢?最後決定還是不要,他知道的話一定會要我搬去和他一起住,可我現在不能和他一起住,就是不能。
短短的兩週相處,我已經把他當朋友了,心中的天平不知不覺向他的方向傾倒。他應該不是FWK,起碼不是主犯。其一,一般serial killers 都很聰明,很天才,文凱有點白痴白痴的;其二,一般serial killers 都很變態,讓人覺得陰森森的,文凱很nice,很溫柔;其三,一般serial killers 從小受虐,以至長大人格扭曲,文凱有個很幸福的家,很多人愛他。總之他不象啦!
但又有這麼多巧合,似乎每件事都和他有關。會不會出於什麼原因他不得已要做幫兇吶?或者他認識兇手,出於什麼原因不能明著阻止他,就在暗中。。。越想越離譜,睡覺睡覺。
FWK已經很久沒打電話了,也不再發E…mail。自從他留給我那個血淋淋的信兒之後,就象消失了一樣。Steve 每天坐在我的辦公室裡無所事事。
彭博突然忙了起來,他的導師派了許多活給他。我搬去的第二天,他就出差去了Montreal開會。家裡就剩我和Kyle兩個人。
一個人住了一年之後,我發現自己已經不習慣和別人同住。譬如洗澡,總是忘記拿替換衣物。來了兩天,忘了四次。我做賊一樣從浴室探出一隻眼睛,Kyle好象不在家,我把浴巾圍在腰間,輕手輕腳地走出去,一頭撞進Kyle懷裡。
Kyle手裡端著一杯牛奶,被我一撞,冰冷的牛奶撒到了我熱氣騰騰身上。“啊”好冰!我想都沒想,抓了腰間的毛巾擦身子,結果…
Kyle扶了扶眼鏡,一本正經地說:“可以理解成你在引誘我嗎?”
“。。。”
8
今天上晚班(下午4:00 ~ 晚上12:00),下午三點半, 我出門,車子卻打不著火,看來上班要遲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