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家人鬧什麼不愉快,因此一直在表面上順從著父母的安排,學習“驅鬼技術”,但他對自己的人生,卻有另一番安排。
告別這種騙人的把戲,憑自己的頭腦創造財富,安安穩穩地過一生。他打算當金錢積累到一定程度後便去各地旅行遊覽,認真地看看這個世界。
當然,在這樣的家族中長大,他的觀念多少也有些扭曲。簡單概括的話,他是一個喜歡看熱鬧的人,他覺得在熱鬧當中最容易看到世間百態。
接受父親的安排,到這個鬧鬼的村子增長“閱歷”,是他表面的說辭,而他自己,則是帶著一顆看熱鬧的心,打算把這個村子的新鮮事看完就走。
令他沒有想到的是,這裡居然真的很邪門。
薛松罡在半空中出現之前那一瞬,突如其來的人數變化令他驚詫莫名,但他卻並沒有表現出自己內心的震動,而是仍舊以一副傻小子的模樣怪叫了一聲。
而再接下來,當他聽師遠說到這個村子來的人很可能再也走不出去的時候,他感到了一陣後悔,但心底卻隱隱現出了一絲興奮。
這是個機會,一個真的可以讓我發揮自己所長的機會,一個不需要再偽裝自己的機會。
但這只是一個一閃而逝的念頭罷了。裝傻裝了將近二十年,這已經近乎成為了他的本能。平日裡,只要周圍有人在,無論是否在看他,他都保持著憨傻的樣子。只有當他確信旁邊沒人時,他才會停止偽裝,展現自己真實的模樣。他不想突然改變自己,也不打算把自己的才智就這麼貢獻出來。作為一個以“看熱鬧”為目的而到這裡來的人,他打算先看看師遠他們是如何應對任務的。而他,只把自己當成一個看客,同時默默思考,自己是否能夠同樣破解謎題。
對於這裡的幾個人,他也有自己的看法。
師遠,聰明,很少說廢話,沉穩,像是這裡的首領,雖然年齡最小。羅亞森,性格有點火爆,不吝嗇冷嘲熱諷的言語,有錢,也比較聰明。劉瀲,看得出很努力,放在全人類裡算是聰明那一半里的,有進步空間。彌嘯粼,自以為聰明的偶像明星。至於薛松罡那四個人,全是白痴。
方異聖這樣給幾個人貼上了標籤。
這是他第一次到三樓來,目的也很簡單。
好奇。
他想看看這裡的格局,看看這裡的房間,看看這村裡唯一的三層樓房是不是隱藏著什麼秘密,為什麼薛松罡那些人會莫名其妙地傳送到這裡來。
他仔細地看了一圈衛生間和浴室,沒有看到什麼特別的東西。想到剛剛羅亞森喊的那句話,他打算暫時先撤退,等有機會再四處好好看看。
方異聖出了衛生間,果然見羅亞森正向這裡走,應該是要來洗澡。他隨便打了個招呼,便回到了自己的房間。
他的房間位於二樓的東側,和劉瀲的房間緊挨著,這是他故意挑選的。要說裝傻,非常重要的兩點就是要表現出“沒見識”和“見美女走不動路”,恰好這裡有個算得上漂亮清秀的女孩,正好可以給他當掩護,所以他從一開始就對劉瀲百般誇讚,還稱呼她為“劉美女”。未完待續。
第2章 曇花一現
他這一招的效果很好,大家都認為他是個傻小子,整天像個跟屁蟲一樣待在劉瀲身邊,最終的結果就是,所有人都認為,這是一個很不靠譜的傢伙。
方異聖要的就是這種效果。他需要置身事外,如果別人要依賴他,那他就沒法做到這一點。但同時,他又不想讓自己顯得可有可無,因為他發現這裡的確非常危險,他並沒有信心能夠完全靠自己輕鬆地存活下來,所以也需要讓其他人留意他,所以他將自己感知人數的能力表現了出來。他覺得自己好像一個“雨人”,不過他一點倒不介意,只要能達到他自己的目的,別人的看法眼光,他根本不在乎。
方異聖走到鏡子前,將身上穿的短馬褂掀了起來,檢視自己的腹肌。
他不但裝傻,還偽裝了身材。他幾乎每件上衣裡面都縫了一些亂七八糟的東西,從表面上看去,就像微微發福了一樣。
“呵。”他略微有些得意地笑了一下,將衣服放下。
既然要裝,就裝得徹底一點。
7月31號是破解連環殺人案謎底的最後一天,不過由於師遠等人早早就完成了任務,這一天大家都比較放鬆,早早都各自回房間休息了。
夜色漸沉。彌嘯粼正躺在酒店的豪華大床上睡覺。
他已經連續好幾天沒睡好覺了。父母不見了,房子不見了,工作也不見了。白天沒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