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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刃冷血熱 作者:熱帶雨淋

第一章 凌雲志

一個偏僻的小村莊外約一里地的農田邊,一個少年正坐在靠近過道的田梗上,只見他不時抬頭望向村莊的方向,似乎在等待著什麼人的到來。這個少年叫凌雲,今天他的確要在這裡等個人。

從小,他就喜歡聽說書先生說那些英雄好漢的事蹟,並在村中頑童裡以英雄自居,整天到晚就愛惹事生非,和別的小孩打架更是家常便飯。

說起打架,他倒是有個特點,就是很少和個頭比他小的孩子打架,而是常和比他個頭大的孩子打架,之所以喜歡和個頭比自己大的孩子打,是因為他每當戰勝表面看來比自己強的人時,自己便會有一種十分舒暢的滿足感。

剛開始時,他的“戰績”總是輸多贏少,老是被人打得身上青一塊紫一塊,然而後來隨著身上傷痕的增多,他打架的紀錄也開始了由輸多贏少轉變為贏多輸少——那是因為打架的經驗在與日俱增。

在他十二歲那年的一天,他和鄰村張大麻子的兒子幹了一架,那次的理由很簡單,只是因為張大麻子的兒子阿牛常欺負村裡的其他小孩,於是那些小孩就找上了他這個喜歡為人出頭的頑童,請求他為大家出頭教訓阿牛一頓,條件是以後全村的頑童都尊他為他們的“老大”!

於是他決定出手了,而事實上,他並不是為了那個“老大”的位置出手,凌雲早就想和阿牛幹上一架了,這次只不過是順勢而出罷了。

張大麻子是個屠夫,其人長得五大三粗,性格粗暴,蠻不講理,是遠近出名的難纏,他的兒子阿牛自然也長得十分粗壯,才十四歲就十足的大人一般的身材,也許是因為“虎父無犬子”的緣故吧,他也常恃著自己身材高大和一身牛力欺負別的村童。

無論是本村還是鄰村的小孩,基本上每個都給他幹過架,確切點說應該是差不多每個人都給他“扁”過,因為到目前為此還沒有人能打贏他。

也許唯一例外的就是凌雲了,在鄰近這幾個村子,最有惡名的頑童就數他們兩個,但他們一直沒有較量過,阿牛沒有找上凌雲是因為知道凌雲不好惹,自己沒絕對把握打贏對方,所以一直有意無意地和凌雲保持距離,而凌雲則是因為對方沒有惹他,卻也沒機會和他對上過,所以一直沒有和阿牛好好鬥上一次,這次眾人來求,他自然樂得以此為籍口好好幹上一架。

將近黃昏的時候,凌雲咧嘴笑了笑,因為他看見了自己等的人來了,阿牛本來今天是準備去縣城姑媽家玩的,他沒想到會在這裡遇上凌雲這傢伙,而且看對方的樣子似乎打算是自己晦氣來的,因為他看見凌雲的時候,凌雲本來是咬著根狗尾草坐在路邊的田埂上,眼見自己,來到,對方就吐掉咬在嘴邊的狗尾草大步走到了路中間,而且還一邊走一邊把袖口捲了起來,

看樣子擺明就是找碴子來的,再笨的人也會看得出對方的不懷善意了,不過,阿牛倒是不怕,相反,他心裡還有點興奮,好吧!今天就讓大家看看誰才是這裡的“老大”!阿牛心裡冷笑一聲,腳步一點都沒停頓。

在距離凌雲一丈遠的地方停了下來,清了下嗓子,阿牛粗著喉嚨叫道:“喂!前面是哪家的狗,居然擋著本大爺的道!”

凌雲叉著腰叫道:“少說廢話,你竟敢欺負我的人,今天識相的就乖乖討饒,並且保證以後不敢再犯,不然有你好看”!聽了凌雲的話,阿牛氣得火冒三丈,從來沒有別的小孩敢在他面前如此囂張,今天這小子太猖狂了,非得給這小子來點教訓才行,不然以後他阿牛還能在村裡呆嗎!

想到這裡,阿牛怪叫一聲,一把將準備拎到姑媽家的禮物扔在路旁,象頭髮瘋的蠻牛般向著凌雲衝去,凌雲待他差不多衝到身前的時候突然一閃身,轉到了他身後,對著的屁股就是一腳踹去,衝勢加上凌雲在後邊那一腳,阿牛跌了一個餓狗搶屎,嘴唇也跌破了,頓時搞得嘴上鮮血直流,阿牛因為怒火遮心一不小心吃了大虧,頓時更加氣急敗壞,他在爬起來的同時撿了一塊石頭順手就向凌雲扔去。

凌雲本來笑嘻嘻站在不遠處看著阿牛的慘相,沒有想到阿牛會這麼賴皮用石頭扔過來,凌雲一時躲閃不及給打中肚子,頓時痛得捂著肚蹲了下來,阿牛一見機會來了,衝上前去對著凌雲的心口就是一腳。

凌雲見狀忙忍痛一側身,那一腳沒踢中心口,卻踢中了凌雲的左肩,阿牛之所以被別人叫做蠻牛,除了指他不講理外也是含有力大如牛的意思在內,一時之間,凌雲覺得一股鑽心的痛疼從肩上擴散了開來,頓時令他左手失去了力量,整條手臂軟軟地垂了下來。

阿牛見狀更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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