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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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將是他立功的日子,想起就感到驕傲。成為社會功臣後,大家都會羨慕他,他想成為英雄,抑或救世主。

他為立功做足充分練習,尤其是立功後別人投來欽佩目光時,他將擺出一副氣定神閒的樣子,接受大家的嘖嘖稱讚。再則拿刀的姿勢也練得爐火純青,賽職業人士,瞧不出絲毫破綻。

他手指緊嵌腰間的小刀,朝公車站踱去,他打算上車,因為今天將做的事正是上車偷東西,小刀只是唬人。

一輛三路車駛近,三路車通常人最多最擠,密密匝匝人群中極易下手。於是他擠上車,車上人滿,打車頭一直站到車尾。

車緩緩而行,他站在中央,至於為啥坐這兒只有他自己知道原由。上車後腳卻不自覺打起哆嗦,畢竟是頭次,緊張理所當然。他竭力強迫腳停住顫抖,可無濟於事。

丁浩在等時機下手,看中一個站在旁邊的老大爺後,呆呆的出手了,他僵硬的手沉重前伸,臉上泛起生鐵之色。動作故意做的很明顯,周圍的人當然都瞥見了,但都只用餘光瞟,卻不敢正看。無一人吱聲,老大爺也沒察覺。丁浩從老大爺口袋中掏出五元錢,這是口袋中唯一一張。他舉起那張錢,衝周圍的人嚷,我在偷東西,你們看見了應該報警。

眾人驚異的轉過臉,心下暗自竊笑,面上卻表情呆滯,默不做聲。

丁浩又扯起嗓子喊,你們都看見了 ,我是小偷,快打110報警呀!

聽到他的喊叫,眾人像石頭一樣僵住了,恐懼驟然懾住了他們,以為他是在恐嚇他們不要報警,又瞥見他腰間的刀,眾人啞口無言,嚇的大氣都不敢出。

說時遲那時快,丁浩掏刀架在一個青年脖頸上,腦袋湊上前厲聲吼道,快報警,快!

壯青年迫於無奈掏手機撥通110,隨後丁浩自然被抓到了公安局。

幾名警察詢問他的動機,丁浩粗眉跳動幾下,鄭重其事地說,上次我下了公車,才發現口袋中的三千塊不見了,我想當時車上的人決不可能沒看見,卻沒一人抓賊或撥110,我這樣做是為了幫助大家改正這個惡習,那以後再瞧見小偷就會主動報警了。

幾名警察沒好氣地邊聽邊記,最後宣佈,好了,你不符合拘留條件,可以走了。

丁浩卻像霹靂般閃起怒意,氣鼓鼓地厲聲道,你們就這樣把一個小偷放了?這咋行?我是小偷,你們對小偷要嚴懲,應該把小偷的手剁了,看他以後怎麼偷。

一名警察咯咯笑了,眯眼說,你的意思是,我們應該把你的手也剁了?

丁浩頻頻點頭。

最後經過幾名警察討論,決定封丁浩為“城市抓賊先鋒”,還發給他一個特製報警器。只要發現賊,按下報警器,警方就會準確鎖定具體地點或車的路線,然後及時趕到。

丁浩成了先鋒,覺得可光榮哩!往後走路昂首挺胸,器宇軒昂。期盼已久的夢想終於實現,經過一番努力,終成功臣。以後一定要多抓些賊,為社會做貢獻。

他又幻想幫警方抓住賊後,電視臺、報社記者採訪的畫面:記者舉著話筒讚揚,你真是我們城市的英雄啊!他擺擺手,裝作滿不在乎,不、不,我只是個普通人。記者又問,你為什麼敢挺身而出?他笑答,為了人民、為了社會……想到這他嘴角浮出一絲微笑。

而後每次坐車他都明察入微,一次還真瞧見小偷。只見一隻黑手悄然伸入熟睡人口袋,嫻熟地掏出錢包,接著又迅疾轉手另一人。

丁浩樂顛顛伸手打算按報警器,這可是立功的好機會,正欲按下,但轉念一想,他媽的,老子在車上丟了三千塊,讓你們也嚐嚐丟錢的滋味。

到站後丁浩下車了。

英雄教育

他一向引以為傲的是嫻熟的游泳技術,,不可否認他的確是個輕車熟路的老手,人送外號“仰泳”,取自他名字楊勇諧音。當然他不止會仰泳,蛙泳、倒泳等都不在話下。

兩個兒子大勇小勇從小耳濡目染,自然不會作詩也會吟。游泳是他們的最大愛好,至於第二愛好則是聽父親講故事。楊勇講故事也有原由,二子還小,理解能力較差,講故事既能引起他們興趣,又可達到教育的效果。

只要兒子想聽,他隨時能信手拈來一個個故事,連他都佩服自己編故事的才能。

這天大小勇又拉扯楊勇衣角,吵著要聽故事。楊勇拍拍兩個小腦袋眯眼說,等等,想好了馬上講給你們聽。

隨後楊勇拖著腮幫倚在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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