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首童謠了,第五個印第安小男孩是怎麼死的。‘六個印地安小男孩,玩弄蜂房惹蜂怒;飛來一蟄命嗚呼,六個只剩五’。惹了蜂窩被蟄死的,是啊,她就是惹了蜂窩。
在城西郊區的高速路口附近,有一片叢林,她就死在那片叢林的一棵樹下,樹上有一個蜂窩,她被蟄得滿身起泡泡,所以,千萬不要去惹蜂窩。”
博文看完了,劉天明沉重地望著窗外,雨夜屠夫!這不僅僅是一部電影,也是真實發生在香港的案子,他在警校的時候,學習過這個案件,被當做心理學案例來分析。
如果他沒有記錯的話,大概發生在1982年的香港,兇手林過雲是一個開計程車的司機,每到雨夜,他就會選擇一個乘客殺害,殺害的乘客一般都是*。
兇手林過雲在家庭沒有一點幸福,父親和弟弟妹妹從來不關心他,形同陌生人,不碰他的東西,所以,他把屍體放在自己的房間裡都沒有人知道。
後來,他拍攝切割下來的死者肢體的照片拿去自動沖印,自動沖印是沒有人工操作,不過,還是被人發現報了案,才被抓獲。
難道這個兇手內心也缺乏別人關心嗎?
現在這篇殺人博文裡暴露出來一個資訊,兇手和死者是情敵,這讓劉天明很意外,意外有兩個原因。
第一個原因是兇手怎麼會自己暴露出來,這不像原先的風格啊!原先的博文裡看不出任何的破綻,現在這篇博文裡的線索明顯是故意留下的,會不會是兇手用來迷惑警方?
第二個原因是上一個死者,也就是第四個死者體內發現的是葉洛的精液,如果葉洛是兇手,應該是男性,而兇手在博文裡這樣的表述顯然是女性,似乎有些矛盾,會不會是有兩個兇手呢?
劉天明正在思索,警車就停在一片叢林旁邊,另一隊的隊員過來告訴劉天明還沒有找到屍體,叢林有些大,人手不夠。劉天明抬頭掃視了一眼四周,看見不少記者已經來了,有的進了叢林,沒有過來採訪他。
劉天明就跟旁邊的人說:“走,跟著狗仔隊。”
兩三個記者在林子裡繞來繞去,大約走了二十分鐘,就看見前面有三四個記者和攝像師,圍著一棵樹在拍照和攝像,樹下似乎有什麼東西。劉天明立刻就罵了一句:“就他媽知道新聞,快點。”
幾個刑警衝上去讓那些人離開現場,並且警告他們這是妨礙公務,劉天明很惱火地吼了一聲:“滾!”
原本這個案子壓力夠大,剛才布好的計劃又被趙建給搞砸了,一路上就壓著火氣,現在遇上這些不報案先搞自己的新聞的記者正好發洩出來。
再看看樹下的這具屍體,*裸地躺在地上,睜著眼睛,吐出黑色的舌頭,死相痛苦,真的如博文裡說的,滿身像被蜜蜂蟄了一樣的包,有些發紫,倒好像是被毒蛇咬了,劇毒的表現,蜜蜂蟄的不會是這個樣子。
微風拂過,滲入聳立的毛孔,山林裡好像有哀怨的叫聲,山上頭是一個墳墓群,樹葉落在屍體的臉上,慢慢劃落,露出的面部的表情似乎有變化。
詐屍?不是,定定神仔細看,還是那副恐怖的樣子,是幻覺。
劉天明抬頭望望,樹上真的有一個蜂窩,內心感到劇烈的震顫,難道這個兇手連蜜蜂都能夠驅使嗎?這也太可怕了吧。
等到法醫來了之後,初步的結果出來了,不是被蜜蜂蟄的,是用針頭刺進面板注射少量藥物導致的腫大。隨後,叫來專業人員把樹上的蜂窩被取下來,居然是個假的蜂窩,裡面放著一個針筒,看來是兇手行兇的工具。
由此可以判斷,兇手是用蜂窩裡的針筒不斷地扎死者全身的各處,導致死者面板腫大起包,貌似被蜜蜂蟄到的樣子,然後,把屍體運到這裡,在樹上放置一個假蜂窩,把針筒放在裡面,這樣就成了被蜜蜂蟄死,兇手的構思和想象能力真是很強。
針筒比作蜜蜂,假蜂窩有了,死者也是滿身的包,惹了蜂窩就好比博文裡說的死者搶走了兇手的男朋友,惹了兇手憤怒。
有了殺人博文裡自曝的兇手和死者是情敵這個線索,不管是真是假,劉天明立刻找人去查, 。 想看書來
第十章、最大的嫌疑人(1)
6月27日下午,前女友
這次第五篇博文裡出現了一個很重要的資訊,兇手和死者林娜是情敵,林娜搶走了她的男朋友,這會不會是真的呢?
死者林娜結婚有三年了,除了大學和高中交過男朋友,進入社會工作以後就交過一個男朋友,就是她現在的丈夫周南,而殺人博文裡兇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