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跟你說笑話。”張鳴岐笑道:“若能丟掉那頂紗帽,不愁沒有玉帶。只恐仍舊讓你戴那頂舊紗帽,那就一定是白費心機了。”
原來張鳴岐所找到的一個好題目是,裁撤有名無實的衙門與駢枝重疊的缺分。建議京中裁六個衙門,第一個是詹事府,這本是所謂“東宮官屬”,職在輔導太子。清朝自康熙兩次廢太子以後,即不立儲,這個衙門,有名無實,自不待言。
第二個衙門是通政司。這個衙門在明朝是第一等的中樞要地,總司天下章奏出納,嚴嵩之能成為權奸,就因為有他的乾兒子趙文華當通政使的緣故。可是到了清朝,外有軍機,內有內奏事處,通政司就象內閣一樣,大權旁落,徒擁虛名了。
第三個衙門是光祿寺。這個衙門的職掌,是管祭祀及皇宮的飲食,職權早為內務府所奪,所以“光祿寺的茶湯”,與“武備庫的刀槍,太醫院的藥方”等等,成為京中的一個笑柄。
第四個衙門,就是岑春煊做堂官的鴻臚寺,職司鳴贊,事務極簡,除了祭典朝會司儀以外,無所事事。而且是個根本不該有的衙門,因為鴻臚寺的職掌,太常寺全可兼辦。
第五個衙門是太僕寺,專管察哈爾、張家口的牧馬。職掌與兵部的車駕司,以及上駟院不大搞得清楚。
第六個衙門是大理寺。這倒是個“大九卿”中最重要的一個衙門,與刑部、都察院並稱為“三法司”。若遇欽命三法司會審案件,若非“全堂畫諾”,即不能判處死刑。照會典規定:“凡審錄,刑部定疑讞;都察院糾核。獄成,歸寺平決。不協,許兩議,上奏取裁。”本意是遇有重案,當刑部與都察院意見有出入時,歸大理寺評斷。但詞訟之事,往往以刑部為主,都察院職司糾彈,審錄常讓刑部作主。爭端不起,大理寺也就很少發生作用了。
外官有四個缺應該裁撤。那就是督撫同城的湖北、廣東、雲南,所管僅只一省,而總督與巡撫同城而治,不是西風壓倒東風,就是東風壓倒西風,為人詬病已久。但從沒有敢做裁撤的建議,因為不管裁總督,還是裁巡撫,一下就要敲掉三顆紅頂子,誰也不敢冒這個大不韙。
因此,岑春煊主張裁撤湖北、廣東 雲南三省巡撫,許多人有先獲我心之感,而鄂、粵、滇三督,更如移開一塊絆腳石,稱快不止。
此外還有一個河道總督,亦是可有可無。清朝最重河工,分設總督兩員,專司其事,徐州以南的河道,歸江南河道總督管,簡稱“南河”,歲修經費四百萬,是有名的肥缺。山東、河南的河道,歸河東河道總督管,簡稱“東河”。洪楊之亂,東南淪夷,南河總督一缺裁去以後,即未恢復。剩下的東河總督,因為獨一無二之故,所以簡稱“河督”,原駐山東濟寧,改駐兗州。
但河督雖駐山東,而山東的河工,早已改歸巡撫管理,堂堂一位總督,只管得河南境內的一段黃河,而猶須河南的地方官協力,才有事可辦。因此岑春煊認為亦可省去,河南河工仿山東之例,歸巡撫兼辦。
這個奏摺,侃侃而談,無所避忌,先就對了銳意猛進的皇帝的胃口。而其中最討便宜的是,岑春煊自己的缺分,即在應裁之列,更足以證明他說的話是赤心為國,大公無私。
七月十三上的摺子,十四就有上諭,如岑春煊所奏,裁撤冗雜,被裁各衙門事務,歸併有關衙門分辦,下一天召見岑春煊,奏對稱旨,再一天就放了廣東藩司。
這就是張鳴岐所說的,“丟了紗帽有玉帶”。但以五品京堂,一躍而為二品的監司大員,並且放到富庶省分的廣東,不能不說是破天荒的異數。岑春煊當然躊躇滿志,不過一下子敲掉多少人的飯碗,自然會成為眾怨所集,很有人想拿了刀子去跟他拚命,嚇得岑春煊連會館都不敢住,儘快領了文憑,由海道經上海轉到廣州接任。
不久,戊戌政變發作,岑春煊總算運氣,雖受牽累,並不嚴重。不過廣東藩司卻當不成了,改調甘肅。及至這年宣戰詔下,通飭各省練兵籌餉,共濟時艱,岑春煊認為又是一個上結主知的機會到了,便向陝甘總督陶模自告奮勇,願意領兵勤王。
陶模知道他躁進狂妄,最愛多事,但勤王這頂帽子太大,不能不作敷衍,於是撥了步兵三營,每營四百多人,騎兵三旗,每旗兩百餘人。另外給了五萬兩餉銀,打發他就道。
於是岑春煊輕騎簡從,先由蘭州出發,穿越伊克昭盟的所謂草地,由張家口入關,到京就帶著一身風塵,先到宮門口請安,託人遞牌子請慈禧太后接見。
這是各省勤王的第一支兵。慈禧太后大為感動,及至召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