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6部分(1 / 4)

小說:慈禧全傳 作者:蒂帆

這樣轉著念頭,便覺得這個釘子碰得也還值得。

結果,劾奏唐景NFDD9 是由恭王單獨出面,照例發交吏部議奏。這個罪名可大可小,看人而定,翰林、御史總比較佔便宜,同時也顧忌著清流會抱不平,惹出麻煩,所以定了“罰停差使九個月”的處分,因為是“私罪”,不準抵消。翰林全靠各種“考差”滋潤,唐景NFDD9 在這一年內,就不用想派到任何差使,是比罰薪稍重的懲罰。

回到家,翁同NFDA2 想想自己所碰的那個釘子,究竟不大舒服。以尚書之貴,師傅之尊,竟連一個字的主都做不動,傳出去畢竟不好聽。他也到底還有些讀書人的脾氣,想到“立朝有聲”這句話,頗為懊悔,覺得當時應該據理力爭才是。

因此,在內閣議大行皇太后尊諡的時候,他侃侃而談,顯得很有風骨。清朝儀制,皇太后的尊諡是十二個字,開頭用“孝”,頭一個字用“孝”,第十個字用“天”,最後一個字用“聖”是一成不變的。其餘九個字中,在原有的徽號中保留四個,新擬的只有五個字,而以第二個最重要,內閣擬了兩個字:欽、肅。

翁同NFDA2 一看便搖頭,大聲說道:“‘貞’字是始封嘉名,‘安’字是二十年徽號,這兩個字不可以改。”

大行皇太后最初封為貞嬪,這就是所謂“始封嘉名”。翁同NFDA2 的意思,要用“孝貞”,而在以下的十個字中,還要保留穆宗最初所上徽號“慈安”的“安”字。但是內閣所擬的“欽”字,是有來頭的。

“‘欽’字是恭王定的。”寶NFDA1 說道,“還是用‘欽’字吧?”

這給了翁同NFDA2 一個“立朝有聲”的機會,“這豈是親王所應該主議的?”他理直氣壯地說。

擬諡是大學士之事。翁同NFDA2 的話,使得寶NFDA1 語塞。於是東閣大學士左宗棠,體仁閣大學士全慶,協辦大學士靈桂和武英殿大學士寶NFDA1 重新聚議。寶NFDA1 仍舊要用“欽”字,卻沒有人附議,因為翁同NFDA2 的話,是尊重大學士的職權,旁人尚且如此,自己豈可不尊不重?

就這相持不下之際,潘祖蔭起而聲援:“貞者正也!當時就含有正位中宮之意。而且是文宗所命,決不可更改。”

“說得有理。”左宗棠大為讚賞,“該用‘貞’字。”

內閣五相,以文華殿大學士李鴻章為首,他不在京裡,便數左宗棠的資格最深,因此,他說“有理”便有理,決定開頭四字用“孝貞慈安”。中間四個字又是翁同NFDA2 的意見,說慈禧太后的徽號中亦有“端康昭莊”的定樣,應該避免,建議用“裕慶和敬”,最後四個字則用“儀天佑聖”。大家同聲稱善,定議具奏。

惟一不以為然的是寶NFDA1 ,深深感到左宗棠對他是威脅。在軍機處,左宗棠好發高論,話不投機,在內閣又壓在他上面,而親藩朝士,總以為左宗棠有大勳勞,將他捧得高高的,這更使寶NFDA1 心裡不舒服,覺得非將他排擠掉不可。

“左季高虛名盜世,肚子裡一團茅草。”他對翁同NFDA2 說,“我真懊悔做錯了一件事。”

“怎麼?”

“當初不該做那首詩送他。”寶NFDA1 說道,“將來我印詩集,一定要拿那首詩刪掉。”

翁同NFDA2 不作聲。在他看,左宗棠誠然名實不甚相符,而寶NFDA1 也實在不能令人佩服。兩虎相爭,必有一傷,不如局外靜觀為妙。

第三部分以醫加官第70節序

慈禧太后雖在病中,思慮依然十分細密。中俄交涉告一段落,西北、東北,一時可保無事,她決意籌劃海防,特召李鴻章進京陛見,決定調貴州巡撫岑毓英為福建巡撫,派左宗棠幕府中最見信任的劉NFDBE 為臺灣道,整頓臺灣防務。同時電知駐德國使臣李鳳苞,在原已訂造的鐵甲艦“定遠”號以外,再加訂一艘,取名“鎮遠”。此外決定了禁菸的政策,這是左宗棠所堅持的主張,李鴻章亦很贊成,因為“寓禁於征”,要求英國公使威妥瑪增加“洋藥”稅捐,可以充裕海防經費。

就在這洋務上積漸開展之際,慈禧太后的病勢,日有起色,過了端午,精神更是一天比一天好。軍機奏事,本來多用簡單的“奏片”,此時又恢復召見,不過還不能每天見面而已。

人事如此,而天象仍然示警。六月初一夜裡,發現彗星出現在西北,這是人人厭惡的“掃帚星”,而且連朝不絕,初二、初三繼續出現以後,到了六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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