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說:“你先回答我,你和高雄,到底是什麼關係?幹嘛這樣寧死也要救他留下的這個爛攤子?你考慮過ann嗎?“
我說:“我和高雄就是從小在一起長大的好朋友的關係。除此之外,並沒有不正當的關係。我從未對他有過男女之想。我們也從未做過苟且之事。婚後,你是我唯一的性夥伴。”
我說:“我還有雜誌社的工作,就算沒有這份資產,我也能對女兒盡到母親的義務,能讓她過上寬裕的生活,不會影響她的前途。經營這份資產,也不一定就能保障她的未來。畢竟現在全球環境都是這樣,誰也不能保證自己名下的資產能夠保持增長到很多年後,它有可能在ann成年之前就灰飛煙滅。就像高雄那麼龐大的帝國,也並不能倖免。不如在它最健康的時候出售變現來得安全。”
他上下打量了我一會兒。
他說:“好吧,現在,你聽著我的條件,沒有討價的空間。你不許和我討價還價。你答應,我就簽字,不答應,就把這玩意拿回去,從此不要和我再提。”
他說:“我並非一個刻薄的人,你畢竟是ann的親生母親,我的合法妻子,我不會對你落井下石,我的要求,都很合理。”
我說:“請講。”
他說:“第一,我不需要你給我40%的出售收益,你給我20%,這是我應得的合作酬勞,我也不打算佔你一個女人的什麼便宜。另外給25%的收益,幫ann建立一個信託基金,算是彌補你做母親的,可能因為此舉帶給她的經濟損失。你能否同意?”
我點頭,我說:“可以。成交。”
他說:“第二,我們現在就進行財產公證。免得我將來遇到同樣的事情,也要像你那樣,不得不來請求你的合作。我不願意做這種事情。我們就此切割清楚財產。”
我點頭,說:“可以。成交。”
這是早晚反正都會發生的事情。
他說:“好。夠痛快!”
他說:“最後一個條件。你不能立遺囑,把我們女兒作為你財產的第一順序繼承人或者唯一指定繼承人。你要立遺囑,指明我是你財產的第一順序繼承人,並且把所有的人壽保險的受益人,一律改為我。我會保證女兒的生活。我也兼顧了你父母的繼承權益。”
我說:“好。”
他說:“你以後不得干涉我的行為,不得發表對我合法婚姻不利的言論。無論是對女兒,還是在公眾中。當然,公平交易,我也不置評你的生活。”
我點頭,說:“可以。”
夫妻關係,走到這樣一步,實在是很可悲。但,也並不是最可悲的。如果一定要有這樣的結局,我倒希望是現在這種交易性的結局。
他並非一個合適的丈夫,但,他還算得上是可以與之交易的商業夥伴。
他說:“很好。你是個明智冷靜果斷的女人。這一點,即使我對你沒什麼興趣了,也依然很欣賞。”
他說:“和你做生意很痛快。最後一點,我們現有的住宅,得完全劃分給我。”
我說:“沒有問題。”我根本也不想住在到處充滿失敗婚姻記憶與痕跡的房子裡。
他說:“你可以保留我家結婚時送給你的那些首飾之類的禮品。”
我說:“溫德米爾的半邊房子,完全劃分給我。”
他說:“都說了,你不可以討價還價。”
我說:“這是高雄轉讓給我本人的。我有足夠的檔案和手續可以證明,此財產跟你沒有任何關係。就演算法庭判決,你也不會得到產權。我要這產權,只為照顧他的遺屬方便,沒有別的用意,希望你一併成全。我們畢竟做了這麼多年的夫妻。”
他想了想,說:那好,再多給我5%的出售收益,我和女兒,各25%,你還可以拿到一半的現金,去做你想要做的事情。他轉讓給你的房子,就可以全部給你。”
我向他伸出手來。我說:“謝謝。我們成交。”
他看了看我伸過來的手,沒有去握它。
他說:“再來一杯咖啡。這杯都已經涼了。”
(三)
就這樣,我失去了一半的身家,換得了他的簽字授權。
他應該是非常滿意的。他什麼都沒有做,就分走了這麼多。
但我對此沒有意見。
行動的自由,才是最無價的。
我希望他也能過得好。
我希望,作為必死之人,我們都能善過今生。
第八百九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