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1 / 4)

小說:清朝那些新鮮事兒 作者:閻王

力遠在內閣之上,大學士的權力為軍機大臣所分,逐漸排斥內閣於機務之外。大學士兼軍機大臣才有一定實權。內閣宰相,名存實亡。明代內閣對皇權有一定的約束,如詔令由內閣草擬,經內閣下發,閣臣對詔令有權封駁。軍機處的設立,使皇權專制走向極端——既不容皇權旁落,也不許臣下阻撓旨意。

4。改土歸流

在雲、貴、川、粵、桂、湘、鄂等省的少數民族地區,主要由世襲大土司進行管轄。雍正實行“改土歸流”制度,就是革除土司制度,在上述地區分別設立府、廳、州、縣,委派有任期的而非世襲的“流官”進行管理。這一改革,打擊了土司的世襲特權和利益,減輕了西南少數民族的負擔和災難,促進了這一地區的社會經濟和文化的進步。西南的民族問題,到雍正時得到解決。

5。攤丁入地

中國過去土地和人丁分開納稅。康熙五十年(1711)後,實行“盛世滋人丁,永不加賦”,但此前出生的人丁要繳納丁銀。雍正實行丁銀攤人地畝的制度,從法律上取消了人頭稅,減輕了貧窮無地者的負擔。另外,又使社會人口急劇增長,到道光年間,中國人口已突破四億人,人多地少的矛盾開始突出。

6。廢除賤籍制度

中國古代有一種賤籍制度。賤籍就是不屬於士、農、工、商的“賤民”,世代相傳,不得改變。這類人不能讀書科舉,也不能做官,這類賤民主要有浙江惰民,陝西樂戶,廣東蛋戶,安徽伴當、世什,江蘇丐戶等。紹興惰民,相傳是宋、元罪人的後代,男的從事捕蛙、賣湯等,女的做媒婆、賣珠,兼帶賣淫等活計。陝西、北京的樂戶,系明燕王朱棣起兵推翻其侄建文帝政權後,將堅決擁護建文帝的官員的妻女,罰入教坊司,充當官妓。安徽的伴當、世什,地位比樂戶、惰民更悲慘,如果村裡兩姓,此姓全都是彼姓的伴當、世什,有如奴隸,稍有不合,人人都可以捶打。雍正對歷史上遺留下來的這些賤籍,命令除籍,開豁為民,編人正戶。

7。設立秘密立儲制度

清朝皇帝的繼承人問題,康熙以前沒有制度化。清太祖死後,因皇位繼承演出太妃生殉的悲劇,害得多爾袞從小失去母親;清太宗死後,尚未入殮,幾乎演出兵戎相見的慘劇;清世祖死後,倉促讓一位八歲孩童繼位,大清出現一位英明的君主實屬幸運;清聖祖死前儲位未定,又演出了雍正兄弟骨肉相殘的鬧劇,用什麼辦法解決皇位繼承人問題,是清朝建立一百多年所沒有解決的問題。用嫡長制?雖可以避免兄弟之爭,但不能保證優選,明之教訓,已有前車之鑑。用太子制?康熙失敗的教訓,雍正已經親歷切膚之痛。最後,雍正想出了一個辦法,這就是秘密立儲,即將傳位詔書放進密封錦匣中預先收藏於乾清宮“正大光明”匾後。這是建儲制度的一項重大改革,它既有利於在皇子中優選,又避免了皇子們爭奪儲位,相對地保證了皇位繼承的平穩過渡。

雍正既繼承了康熙大帝的歷史遺產,又改革了康熙晚年的弊政,承上啟下,為乾隆盛世準備了條件。應當說,雍正在位十三年,政績卓然,但就在他政績初見成效之時,卻突然去世了。

四、眾說紛紜的死因

胤禛在雍正十三年(1735)八月二十三日子時,在圓明園猝然去世。由於書不載原因,於是雍正死因之謎,朝野眾說紛紜。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兩種:

1。呂四娘謀刺說

稗官明史如《清宮十三朝》、《清宮遺聞》等書,都有雍正被呂四娘謀刺身亡的記載。傳說呂四娘是呂留良的女兒,呂留良因文字獄被死後戮屍,呂氏一門,或被處死,或被充軍,只有呂四娘攜母及一僕人逃出。呂四娘隱姓埋名,潛藏民間,拜師習武,技藝高超,後來飛入深宮,把雍正腦袋砍了。

2。丹藥中毒說

雍正對道士、丹藥感興趣,特為紫陽道人重建道院。他還曾請道士張太虛、王定乾等到圓明園煉丹,以求靈丹妙藥,長生不老。雍正死後三天,他的兒子、新君乾隆帝下令驅逐張太虛等道士,並嚴諭他們不許透露宮中隻言片字。乾隆帝對圓明園中道士的態度,使人們認為這可能同其父食道士煉製的丹藥致死有關。近人金梁(思候)在《清帝外紀·世宗崩》中說:

“惟世宗之崩,相傳修煉丹藥所致,或出有因。”楊啟椎教授也認為雍正是“丹藥中毒而亡的”。有的學者則認為:“此說頗有合於情理處,然而實屬推論,未可成為定獻。”

關於雍正帝的死因,還有被宮女縊死說、被曹雪芹和竺香玉合謀毒死說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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