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卷 第四十一章 找個能治你的人來!(1 / 3)

小說:官路彎彎 作者:拾寒階

房敏懷著瞻仰行為藝術的心情,來到那個赤著上身的婦女身邊,很快,她就伸手握住了嘴巴,驚訝得無以復加,返身朝李毅招了招手。

“李——先生,你快來看。”房敏低聲驚呼,指著那個婦女,一隻手情不自禁的拉住了李毅的胳膊。

李毅也被眼前的一幕驚呆了。

周邊的人,也都在好奇而驚歎的看著那個婦人,有的掩面而視,有的指指點點,議論紛紛。

至於婦人,則若無其事,自顧自的走路。

“李先生,你看,她身上寫的是字呢!”房敏道:“你看,她上身都是用紅色的顏料寫的字。”

李毅嗯了一聲,表示自己看到了。

“毅少,好像是在申冤。”錢多眼神銳利:“開頭一句話是,高價求一個公道,下面寫著,誰能幫我丈夫申冤,我願意傾家蕩產,拿出五百萬來當作酬勞。”

婦人背面和腹部所寫的,都是這麼幾句話,她的背部是光光的,但前面則用了一塊肉色的布,擋住了關鍵部位。

她之所以這麼做,肯定是為了吸引眼球,博得更多人的關注。

“他丈夫得有多大的冤情啊?才能讓她不惜拋財露體的來替他申冤!”房敏感嘆的道:“這個女人,真是個情義之人。”

錢多道:“真有什麼冤情,那也可以去找法院上訴,沒有必要這麼做。這分明就是譁眾取寵,表演的成份太過了。”

房敏道:“我不同意你的意見。你以為什麼事情,到了法院,都可以求個答案嗎?這世間,總有些冤情,無處申訴呢!”

徐冰道:“現在講究的是依法治國。如果他丈夫真是冤枉的,法院怎麼會錯判呢?這種事情,信一半就夠了。”

李毅皺著眉頭。沒有說話。

這時,一輛城管車開過來。停在婦人身邊,幾個穿著城管制服的從車上下來。

“喂,吳大姐,你怎麼又穿這個跑出來了?這麼大冷的天,你也不怕凍著啊?快快回家去!”一個城管指著婦人,大聲說道:“早就警告過你了,不許再這樣出來逛街!不然,就要以有傷風化罪。把你拘起來!”

吳大姐並不害怕他們:“你們是城管,又不是公安,你們沒有權力抓我!”

“你穿成這個樣子,影響到了市容,我們怎麼沒有權力抓你?”城管道:“你再不回去,我們就要強行將你譴送回家了!”

“我逛我的街,礙著你們什麼了?”吳大姐揮動雙手:“我老公無緣無故的,被抓去坐牢了,我要替他申冤!”

“你要替他申冤,可以啊。你去公安局,你去法院,都可以。但你不能這麼走在大街上啊!”城管指了指周圍看熱鬧的人:“你瞧瞧。別人都把你當活寶看呢!你是個女人,光著身子到處亂跑,這有傷風化!”

“法院判我老公有罪,我就是不服,我就是在申冤!”吳大姐倔強的說:“你們誰都管不著我!我愛穿成什麼樣子,就要穿成什麼樣子,不關你們的事!”

“你在家裡怎麼走,都不關我們的事,但你這麼走在大街上。那就關我們的事!”城管的語氣,變得嚴厲起來:“吳大姐。你現在就回去!要麼就把衣服穿上!”

“我不穿,我也不回去!”吳大姐跳著腳說道:“我就是要讓大家都看到我老公的冤情!”

“你這麼做。有什麼意義?”城管厲聲道:“你再不聽勸,我們就要強行執法了!”

“我這麼做,就是要讓清官看到!總會有人替我老公申冤!”吳大姐雙手叉腰,並不害怕這些城管,顯然,和他們打交道,也不是一次兩次了。

“吳大姐,你別逼我們啊!”城管指著她,說道:“你再不穿上衣服,我們就要把你送回家去!”

“你們敢碰我!你們碰我,我就告你們非禮!”吳大姐撒潑了:“你們又不是公安警察,執個屁的法!我在自己身體上寫字,又沒在街道上寫字,你們管街管巷,還能管老孃的身體嗎?我露個背怎麼了?我又沒露點!”

圍觀的人,爆發出一陣大笑。

觀眾越多,吳大姐越高興,她巴不得大家都來關注自己,聽到大家的笑聲,她更加得意。

“你!”城管被人恥笑,惱羞成怒:“吳鳳花,你再這麼不講理,就休怪我們不客氣了!”

“講理?我老公進了牢房,我都沒有地方去講理!你們有膽子,就把老孃我也抓進去啊!來啊,來啊!”吳鳳花雙手叉腰,朝前一蹬一蹬的,抖著胸部,朝城管挑釁。

“抓走!抓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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