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換了身制服,也不休息,又趕到了總署裡上班。
剛回到辦公室裡,趙家銘就一臉鬱悶的來找她,他審問了馬士傑一晚上,卻沒有問出一點有用的東西。馬士傑聲稱自己是到九龍美食街吃消夜的,剛好碰到東勝的人和別人發生打鬥。趙家銘知道如果要起訴馬士傑,只能起訴他參與並組織黑社會打鬥,而馬士傑這次卻沒有親自動手,從醫院審訊來的訊息也證明了這一點。
劉玉姍聽完趙家銘的彙報,沉聲道:“昨天晚上的案子最重要的不是處理馬士傑,而是要把打傷東勝三百多人的人找出來,被弄暈在各路口的上千人應該也是他們做的,這些人太可怕了,真難想象他們是怎麼做到的。”
趙家銘道:“聽石天說他們是外國人,我猜可能是興義安請來的國際僱傭兵。”
劉玉姍怔了怔道:“也許吧,可是他們沒有打死一個人,不象是那些國際僱傭兵組織的手法。”
趙家銘解釋道:“這不難理解,現在項家現在可是家大業大,經營了不少正行的生意,自然不想做得太絕,知道要是弄出人命他們是脫不了干係的,於是多出點錢,要求那些僱傭兵們不要殺人也很合理。”
劉玉姍道:“可被弄暈的人中有不少是馬士傑的手下,根據調查,他們倒確實是馬士傑叫去想與黃正彪火拼的,卻莫名其妙的被一幫人打暈了過去。”
趙家銘早就想過這一點,分析道:“打暈人的和打傷另三百人的應該是同一夥,卻使用了不同的手法,只把有興義安在內的人弄暈,沒打傷他們,不是更說明問題所在了嗎?”
劉玉姍點了點頭道:“也許吧……不過咱們是警察,凡事都要講證據,光靠猜測沒用。”
趙家銘問道:“那馬士傑怎麼辦?以現在的證據只能扣留他四十八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