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以便同其他的要求協調。”唯一的這種機構是英美各個聯合委員會。如上文所述,這些委員會曾有過一段波折。除了聯合原料委員會之外,一般說來,有關人士在設立這些聯合委員會時所抱的奢望都化為烏有,因為這些機構的實際效果並不大。它們擔任聯總和其他要求得到緊張物資和勞務的機構之間的仲裁者,這一新的任務似乎使聯合糧食委員會和聯合生產與資源委員會之類的機構獲得了新的生命。實際上,在估計救濟物品和滿足供應方面,聯總總部和聯合委員會的人員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過去曾經妨害聯合委員會在處理作戰物資方面的工作效果的同樣因素繼續存在。各國的經濟管理機構,尤其是美國的這類組織,一般都不願意聽從聯合委員會的意見。因此,聯總對物資的要求實際上必須先由各國當局批准,然後聯合委員會的正式行動才能生效。
聯總工作的另一個重大障礙是,它的活動只限於那些無力用本國儲存的外匯來支付救濟物資的國家。實際上,這意味著聯總的活動僅限於東歐、東南歐、中國和菲律賓。從理論上講,其他國家對救濟物資的要求在聯合委員會透過或拒絕之前,須由聯總加以審議。但是,有能力支付救濟物資的國家不想受聯總的監督,因為他們覺得直接同有剩餘物資出口的國家打交道,其效果似乎較好、較快,所以毫不躊躇地越過了聯合委員會。結果造成了管轄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