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由盟軍最高統帥部從國外進口主食品,以防止飢餓。
由於私營救濟機構一再請求允許它們在日本活動,盟軍最高統帥部最後在1946 年中期允許每月進口總數達二千噸的供應物資,條件是這些物資須透過一個單獨的機構運進來。因此,成立了“亞洲特約救濟事務所”,首批物資於1946 年11 月運抵日本。分配工作是在日本政府的監督下進行的,並由日本政府負擔分發的費用。一年以後,又允許“美國救濟歐洲物資調配處”
進行工作。所有這些努力,都對投降以後防止大批死亡作出了貢獻。
但是,遣返計劃對於戰後人口增長所起的作用,甚至比衛生保健情況的改善和進口糧食更大。遣返要涉及三方面的移動。戰爭終止時,在先前日本的殖民地、在中國(包括滿洲)以及在日本武裝部隊所佔領的地區,大約有三百萬日本平民和三百萬日本軍事人員。此外,還有一百多萬非日本人(大部分是朝鮮人)在日本,他們必須返回本國。由於國外的日本軍隊中有許多是由那些最頑強地鼓吹擴張主義和軍國主義政策的人所帶領的,所以重要的是要儘可能迅速地解除他們的武裝,把他們遣送回國。否則,他們可能會獨立行動而不顧投降書的規定。
還有一件迫切的事,是趁在華北和滿洲的軍事人員還沒有被中國共產黨或俄國軍隊吸收的時候,就及早把他們從華北和滿洲調回。並且,日本投降以後,它在國外就沒有權力和領事裁判權了,因此日本的平民就得不到日本政府的任何保護了。他們住在國外,是沒有獲得居住國的許可的。因而將他們大批遣返,是很必要的。遣返計劃,除了下述的一個例外情況以外,都迅速地、有效地實現了。遣返是在1945 年10 月開始的,事實上在兩年內完成。
在這段時期,有五百九十萬日本人返回本國諸島,有一百二十萬非日本人(他們以前是日本帝國的臣民)被送回到他們的原籍國家。因此,遷移的結果,移居到日本的淨增數是四百七十萬人。
迅速完成遣返計劃的一個例外情況是,蘇聯拒絕將蘇聯領土上的日本戰俘遣返回國。從下列表格可以看出,在1947 年9 月1 日,有大約八十萬日本人(大都是現役人員)還留在蘇聯或蘇聯控制的領土上,有侍遣返。鑑於在執行遣返計劃的最初幾個月裡,從上述領土遣返日本人的行動緩慢,步驟素亂,盟軍最高統帥部同蘇聯當局就日本國民的遣返和旅日朝鮮人遣返至北朝鮮的問題於1946 年12 月19 日達成了一項全面協議。協議規定,想要回國的日本人,應經由指定港口,按每月五萬人的速度予以遣返。到第二年年底,蘇聯當局要求停止執行遣返計劃。儘管盟軍最高統帥部和日本政府不斷提出抗議,並要求進一步瞭解情況,但他們都不知道仍然住在蘇聯領土以內的日本國民的確切數目。
由於上述情況,並由於出生多於死亡而造成的自然增長,在佔領的頭兩年,人口統計的曲線急劇上升。1940 年至1945 年期間的人口自然增長數每年約為八十萬,而在1945 年10 月1 日,日本國內確實的人數是七千二百四十萬。到1947 年10 月1 日,日本本土的人口總數增加了六百萬,共達七千八百六十萬。雖然除了遣返的人數以外,每年淨增數略低於前幾年,但是日本面臨著這樣的問題:戰後兩年間人口淨增率達到每年將近百分之九,這些增長的人口對日本的貧乏的資源提出了需求。雖然以後沒有遣返這樣一個因素,但是常規的每年人口增長率,可能仍然要達到百分之一強。因此,派赴盟軍最高統帥部調查這一問題的專門調查團注意到,戰後日本人口增長的情況已危及達到佔領目的。調查團作出結論說,“提倡廣泛建立少子女的家庭,這在邏輯上應該與政治民主化、社會重定方向以及建立一個切實可行的經濟體系同樣列為佔領的目標之一。”
第十節 早期為締結和約而採取的徒勞步驟
(一)引言
與以前任何一次戰後安排不同,對德和約與對日和約都有其獨特的問題。這兩個國家在理論上都是無條件投降的,因此應該接受盟國提出的任何和平解決辦法。419 有許多通常要在和平會議上解決的問題,已由盟國在戰時發表的宣告中解決了。以日本來說,盟國在開羅、雅爾塔和波茨坦的三次宣告中已陳述了自己的主張。1943 年12 月1 日的開羅宣言規定,日本自第一次世界大戰以來在太平洋上所奪取和佔領的各個島嶼,都應予以剝奪,又規定,滿洲、福摩薩和佩斯卡多爾列島應歸還中華民國。還必須把日本從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