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的意圖,他在1943年的新年獻辭中公開警告各流亡組織說,他們不必盼望會建成一個傀儡政府,(他說)他的看法是,如果由他們去幹,他們只會象以前那些布林什維克那樣,使這個國家陷於混亂之中。
這片混亂和吵鬧的結果是,烏克蘭民族團體對德國人的意圖經常感到懷疑,因此他們的兩個主要組織,即烏克蘭獨立主義者…民族主義者聯盟和烏克蘭起義軍,直到最後對德國的事業都搖擺不定,一會兒給以半心半意的支援,一會兒又公開表示敵視。他們有時候鼓動他們那些追隨者去參加利西亞黨衛隊;有時候又公開同德軍打起來,就象後來同俄軍打起來那樣。但是德國人——尤其是對烏克蘭民族主義分子執行一種積極得多的政策的武裝部隊——始終沒有能覺得他們是得到烏克蘭民族主義分子的可靠支援的。
就象科赫認為羅森貝格對那批流亡者和烏克蘭民族主義分子縱容得過了分那樣,他也有理由抱怨說這個德國部長忽略了日耳曼族人——即那些在卡德琳娜大帝時期已經到俄羅斯來尋求生存空間的老一輩德國人的後裔。這在德國專員看來特別感到可悲,因為德國人在1941年奪取這塊土地時發現了日耳曼族人是過著怎樣一種生活。他們發現俄羅斯日耳曼人所居住的村莊(在1926年人口普查時,他們有三十九萬三千九百二十四人,主要聚居在南方的尼古拉耶夫、扎波羅熱和第聶伯羅彼得羅夫斯克地區)“一般地都是處於最糟的境況中”,由於布林什維克“放逐了其中最優秀的人”,結果就不可能“在沒有外來的幫助下維持他們自己的生活”。此外,他們同納粹祖國完全被隔絕了:“他們中有一大部分人幾乎連元首的名字都不知道”,並且(顯然被認為更令人遺憾的是)“他們在德國部隊已經開進來以後,還未能採取措施去對付殘餘的猶太人”。他們與其他佔領區裡的日耳曼族人不同,因而並“沒有民政和經濟機構所能依恃的可靠的人”。
科赫認為德國民政當局對日耳曼族人有一種特殊的義務,因此在1942年夏季要求羅森貝格頒佈一項法令(用他自己的話來說),“使他們可以重新加入德國社會,並且恢復他們的各項權利,”他本人已經給予他們特殊的免稅權,還使他們受到德國婚姻法的管轄。可是,羅森貝格儘管十分欽佩“東方地區”日耳曼族移民的“巨大成就”,卻不肯使他們具有一種會脫離其餘的烏克蘭公眾的身分,也不肯把他們的定居點變成“日耳曼區”。因此,他不理會科赫的要求,結果後者就去求助於希姆萊。希姆萊作為加強德意志民族委員會的會長,認為為了維護德國的“政治威信”,必須給那些殘存下來的日耳曼族家庭“建立一個新家園”。因此,他決定,儘管由於蘇聯的放逐造成了人口喪亡十分之一,還是必須把他們集中在安排好的定居點裡,並向他們提供“必要的指導和特殊的支援”。因此,他要科赫頒佈一道法令,根據1941年3月4日“關於東方合併區內日耳曼民族登記和德國公民權的命令”的基本精神,承認烏克蘭的德意志人為日耳曼族人,並准許他們以這種身分把他們的姓名登入德意志種族登記冊裡。在頒佈這個法令的同時,又釋出了一道命令,賦予某幾類日耳曼族人以耕種(但不是立即擁有)同第一次世界大戰前他們曾擁有的面積和地價相當的農田的權利。可是,這些措施事先都沒有上報給羅森貝格,羅森貝格認為科赫揹著他去找希姆萊而大為惱怒,他於1942年9月28日頒佈了一道法令,正式斥責這個德國專員所採取的行動。
如果不是由於羅森貝格和科赫兩人基本上都抱著反基督教的態度,那麼到了為烏克蘭制訂一項宗教政策時,就會再次發生同樣的衝突。就科赫在宗教問題上所發表的見解而言,據說他曾談到同時建立兩三個對立的教會是合乎需要的,因為他能夠利用這一派去反對另一派,以坐收漁翁之利。至於羅森貝格,他卻認為德國人“既沒有復興一個受壓制的教會生活的任務,也沒有責任去持續布林什維克的滅絕政策”,因此德國專員只應預設“懺悔團體”就行了,不必給予他們任何“國家的支援”。但是這兩個人到頭來都不熱衷於主動採取行動,因此關於東方教會前途的第一個重大決定既不是出自這個德國部長,也不是出自這個德國專員,而是出於德國武裝部隊。儘管希特勒明確表示不希望在東方地區恢復任何宗教活動,軍事當局顯然因為看到德軍佔領區裡上教堂的人數日益增加而印象深刻,以致他們決定親自來抓這件事,並在一定程度上恢復了宗教自由——使羅森貝格除了預設他們所採取的行動外,別無他法。
由於武裝部隊方面這種仁慈的干預(當然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