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2 / 4)

得女兒女婿反目成仇了,這還了得?試問問,當媽的能有幾個,真希望女兒家庭不和,婚姻以分道揚鑣收場的?

“我不就那麼說說嗎?哦,當媽的還不能說說自己孩子了?難不成我跟他還得見外,說話還得思前想後啊?”要麼說,論精,誰也精不過我媽呢。就這三言兩語,她就把劉易陽說成自個兒的“半子”了,而今天的這場不歡而散,則完全是由我和劉易陽的小氣造成的了。

“房子的事兒,就照你爸的意思了。”我媽終於又說到了這個實質性的問題:“你和易陽孩子都生了,是不好再住你公公婆婆那兒了,擠得都快插下不去腳了。你也別跟我們說錢,什麼首付利息的,這哪像閨女跟爸媽說的話?爸媽就你這麼一個孩子,將來什麼不都是留給你?”

這就是我媽了,說一套,又想一套做一套,而往往想的做的那一套,要比說的那套更得人心。真是吃力不討好的命。

細想想,今天的家庭風波颳得真是沒道理。我們童家一家三口明明可以是一條心,為了我和錦錦海闊天空的幸福生活而大肆慶祝我爸的分房,至於劉易陽,只要我媽的態度能公正一點,能顧念顧念他的“自尊”,而我們再把具體的付款細節探討探討,我相信,他也會認同這是一番在親情驅動下互幫互助,且不影響我們自立自主的行動,從而加入到慶祝的行列中。然而,事與願違了。

第四十七話:比上不足,比下有餘(5)

“我也先走了。”我無心再關心房子的事兒,當務之急,是要先把劉易陽的怨氣消一消,給他心靈上受的創傷抹抹藥。

“吃了飯再走吧,你這一禮拜才回來一趟。我買的都是你愛吃的,”我媽聞訊,急匆匆趕往廚房:“這就做好。”

望著我媽那微微臃腫的身體,還有那又該染了的,已鑽出絲絲白髮的頭髮,我的眼眶變得酸溜溜的。這個已過了五十五歲的退休中年婦女——我執拗地把她歸為中年,而非老年,因為老年一詞,令我不安——大概是這世上對我最包容的人了,不管她如何嘮叨我,也不管我如何忤逆她,她終歸是把我視為心頭肉,會為我付出她所擁有的一切。那種義無反顧的堅決,是在我擁有了錦錦之後才真正領悟的,也是我同樣給予錦錦的。

可惜,這次,我媽的這番母愛,給我接下來的生活平添了無限艱難。就在我面對著一桌子佳餚狼吞虎嚥,卻又因劉易陽的決然離去而食之無味時,就在我媽看著我,露出欣慰的表情時,我那親愛的丈夫劉易陽卻因一腔鬱郁無處發洩,以及命運安排的巧合,而犯下了一個所有男人都愛犯的錯誤。後來我總在假設,如果我沒有留下來吃那頓飯,如果我及時回到劉易陽的身邊,心平氣和與之溝通,那麼我們接下來的生活,也許會簡單許多。

而這還並不算最糟糕的。有句話是這麼說的:比上不足,比下有餘。所以,無論你所遭遇的有多麼不堪,頭上砸花盆,腳下絆井蓋,喝水塞牙縫兒,也總會有人比你更倒黴。

而這次,那個人就是陳嬌嬌。

就在我吃著我媽那一桌子拿手菜時,就在劉易陽犯錯誤時,陳嬌嬌被強姦了。或者,與其說強姦,倒不如說誘姦更加恰當。

那天我剛吃完飯,剛離開我爸媽家,手機就響了。電話是陳嬌嬌打來的,我的彩鈴才哼哼唧唧唱了一句半,就不唱了。我再撥回給陳嬌嬌,她沒有接。其實要是換作平時,我也就作罷了,說不定她剛才是不小心碰了手機,或者是想打給別人卻誤打給了我,但那天,正好趕上我為了家事而胸悶氣短,心想那不如找陳嬌嬌貧貧嘴,緩解緩解心情。於是我又第二次,第三次撥了陳嬌嬌的電話。

終於,她接了,鼻音濃重,語調顫抖:“喂,童佳倩。”

“怎麼了?哭呢?”我倒不怎麼上心。陳嬌嬌這個“天之嬌女”一貫嬌氣,哭是三天兩頭的事兒,真哭時是號啕大哭,肝腸寸斷,淚滿京城,假哭時是皺眉抿嘴,掩面抽搭,半天下來眼睛依舊是乾的。

“哇,”陳嬌嬌的哭聲好似開了閘:“哇,哇。”

“嬌嬌,怎麼了?誰欺負你了?”這下我可不敢怠慢了。

“哇。”

“你別乾嚎啊。到底怎麼了?”

“哇。”

“你在哪兒呢?我馬上過去找你。”

“我,我,我們家,門,門口那條河,河邊兒。”陳嬌嬌演繹著標準的泣不成聲。怪不得她會給我打電話,怪不得她打了又掛了。就她這傷心欲絕的狀態,是不可能不找我訴苦的,可就她這說話的費勁勁兒,打了也真訴不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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