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的“政治實體”地位,肯定“分裂、分治”的現實,實現“中華民國在臺灣”、“參與聯合國”乃至走得更遠的目的。
李登輝的另外一個口號是“務實主權論”。1991年8月8日,李登輝在“革命實踐研究院”聲稱,“人權包括國家主權以及政治的自主”,“從世界發生的各種問題來看,尊重各地區人權的問題,包括主權的再解釋,以及政治的自主,是建立世界新秩序很重要的條件”。8月21日至23日,在《中國時報》舉辦的所謂“中華民國與國際新秩序研討會”上,李登輝又宣稱“人權”高於“國家主權”,應以此“為基點討論國家主權問題”。1996年3月17日,李登輝競選第九屆“總統”的最後關頭,宣稱“在新的國際架構下,所謂‘主權’、‘干涉內政’應有不同認定角度……以尊重人權為建構國際新秩序的基點。”“人權高於國家主權”論調的實質,只是在為干涉別國內政制造法律依據。李登輝的“務實主權觀”,要害是借“人權”之說,來為西方親臺勢力提供干涉臺灣問題的依據。
在李登輝的分裂理論體系中,他的“新臺灣人主義”是一個新的分支。“新臺灣人主義”的實質是,在臺灣同胞中培育“新臺灣人主義”,將分裂的因素擴大到思想、文化乃至民族的基礎層面,用“臺灣民族主義”對抗中華民族精神,以便從臺灣同胞的心底拔掉統一之“根”,植下“###”之“本”。李登輝